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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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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76 公司简称:永安行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继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小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小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继胜

日期-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7-024

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朱超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董事长孙继胜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15:3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7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亲自出席董事人数6人,董事朱超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董事长孙继胜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继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实现公司共享出行的发展战略,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关于开展共享汽车业务的审批权限,单笔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累计金额不超过1.5亿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审批权限内代表公司与经营团队一道开展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审批权限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