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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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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庄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调整情况说明:

2016年12月,公司收购尤利卡90.035%股权的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有关规定,需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与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上年同期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据此,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法定披露数据对应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于公司参与认购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进展情况

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投资事宜。

2017年7月,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人民币9亿元认购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华润信托·博荟7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劣后级份额,同时通过信托计划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人民币9亿元(优先级),信托计划规模共计人民币18亿元,期限为24个月。

2017年7月,公司已通过上述信托计划参与报价并认购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71,204,189股,认购金额18亿元,认购价格3.82元/股,股份限售期12个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于公司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项目临港土地处置的进展情况

2011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投资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项目的议案》。

2014 年 11 月 1 日,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取消“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位于临港重装备产业区的上海杉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杉杉新能源”)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项目,在环评公示期间社会反响较大。经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取消该项目,停止审批。

2017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杉杉新能源已与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临港分中心等相关部门,就其拥有的上海临港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相关协议。协议约定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9,589万元;上海杉杉新能源于签订当日将上述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其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交于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临港分中心,同时办理土地实物标的移交手续;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临港分中心在收到上述文件和标的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支付补偿款90%,待办理完毕房地产权证的注销或过户手续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支付余款。房地产权证等相关文件和土地实物标的已于2017年10月19日完成移交。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土地补偿款。

关于分拆公司所属企业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进展情况

2016年6月6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公司所属企业杉杉品牌运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品牌公司”)以H股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其境外上市的有关事宜,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目前,杉杉品牌公司尚处于香港联交所问题审核反馈阶段。

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0月25日向杉杉品牌公司出具了《关于核准杉杉品牌运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14 号,以下简称“批复”),有效期12个月,鉴于批复有效期已到期,杉杉品牌公司拟就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事宜向中国证监会再次提出申请。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2017年公司净利润同比将出现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绩大幅提升所致。

公司名称-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巍

日期-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70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0月27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92万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宁波银行总股本的0.057%。经测算,上述股票出售可获得投资收益约4,736万元(税前),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会计年度(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以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 9.2 款的有关规定,现就以上交易事项予以披露。

一、交易批准程序

2017年5月12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宁波银行股份进行处置的议案》,同意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资金使用规划,结合证券市场状况并考虑公司资产配置状况及经营、投资活动资金的实际需求,对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宁波银行股份择机进行处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二、交易影响

本次减持前,公司持有宁波银行198,452,253股,占宁波银行总股本的3.914%;本次减持后,公司尚持有宁波银行股票195,532,253股,占宁波银行总股本的3.857%。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就减持宁波银行股票事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884 公司简称:杉杉股份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