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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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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50 公司简称:华东电脑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游小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之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健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42.24%,主要系公司本期分红,偿还贷款,支付采购款和税款所致;

2、 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428.76%,主要系公司本期末以票据结算的业务较上期增加所致;

3、 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80.44%,主要系公司本期末未核销预付采购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4、 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71.05%,主要系公司本期末待抵扣进项税较上期减少所致;

5、 期末无形资产较期初减少33.29%,主要系公司本期处置部分无形资产所致;

6、 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44.15%,主要系公司本期末借款较上期减少所致;

7、 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39.79%,主要系公司本期末未到期应付票据较上期减少所致;

8、 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9.36%,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上年度年终奖所致;

9、 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76.12%,主要系公司本期缴纳上年应交企业所得税及流转税所致;

10、期末应付股利较期初减少94.82%,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11、期末资本公积较期初增加43.33%,主要系公司本期股份支付行权所致;

12、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67.26%,主要系公司外币汇率波动所致。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87.88%,主要系公司本期收项目延期付款利息及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59.32%,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15.04%,主要系公司上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所致;

4、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公司本期按政府补助准则列报其他收益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0.44%,主要系公司本期扶持资金和项目补助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12.33%,主要系公司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1、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95.91%,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76.65%,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代收款和项目保证金减少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94.06%,主要系公司本期缴纳上年应交税款增加所致;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3.82%,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项目保证金减少所致;

5、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0.38%,主要系公司上期收到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款所致;

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61.29%,主要系公司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增加所致;

7、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公司上期收到投资项目保证金所致;

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9.25%,主要系公司本期购建该类资产减少所致;

9、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股权激励行权款所致;

1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1.49%,主要系公司本期归还到期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小明

日期-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2017-034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结案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剩余利息574,113.93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一、 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脑”或“公司”)因与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硕公司”)存在合同纠纷,于2016年6月8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提出诉讼并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后云硕公司因不服广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6)粤01民初272号,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提出上诉。

2017年7月公司收到广东高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7)粤民终172号,并于2017年7月13日收到云硕公司项目工程款105,903,221.50元及逾期支付工程款期间产生的利息费用5,839,649.42元。后因公司对于云硕公司支付的利息金额持有异议,向广州中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云硕公司向华东电脑支付工程款的剩余利息574,113.93元(以105,903,221.50元为本金,利息自2016年4月9日起计至2017年7月12日止,105,903,221.5*4.75%/360*459-5,839,649.92)。广州中院经审查认为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符合立案规定,决定给予立案并作出《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2017)粤01执3169号。

有关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1)、《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7)、《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2)、《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终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0)。《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1)。

二、 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2017年9月公司收到广州中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17)粤01执异359号。执行过程中,广州中院于2017年7月27日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云硕公司向华东电脑支付案款574,113.93元、交纳执行费8,141.14元,合计582,255.07元。同日,广州中院依据(2017)粤01执3169号执行裁定冻结云硕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3602073909200093210账户内的存款582,255.07元。云硕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签收了上述执行通知书,遂提出执行异议。广州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二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1、 驳回异议人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2、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过程中,广州中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扣划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582,255.07元(包括案款574,113.93元),并已将该案款发放至申请执行人及将执行费上缴省财政专户。目前公司已收到上述剩余利息款项574,113.93元。

(二)2017年10月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结案通知书》(2017)粤01执3169号。广东高院作出的(2017)粤民终172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结案处理。

三、本次重大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2017)粤01执异359号

2、《结案通知书》(2017)粤01执3169号

3、《银行业务回单》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