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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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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常建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建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2017年7月26日,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太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并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太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并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2017年7月28日,公司与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鸣志(太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拟投资人民币约5.5亿元在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园区内约110亩的工业用地上建设“鸣志(太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署鸣志(太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截至期末,公司正在组织人员进行该项目的相关筹备工作。

2. 2017年9月26日,公司与许国大等七名股东签署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常州市运控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9.3563%股权之框架协议》,拟投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取得运控电子约99.3563%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拟收购资产并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截至期末,公司正在按照框架协议相关约定积极推进该项目的实施。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常建鸣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17-031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鸣志电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常建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5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出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贸易、研发等相关业务。(具体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香港子公司的设立、注册、备案等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17-033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的标的名称:鸣志工业(香港)有限公司【MOONS’ INDUSTRIES (HK) CO. LIMITED】(具体名称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

●投资金额: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

●特别风险提示: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须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未能批准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开展贸易、研发等相关业务。(具体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

公司以5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出资,持有香港子公司100%股权。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鸣志工业(香港)有限公司(MOONS’ INDUSTRIES (HK) CO. LIMITED)

2、经营范围:贸易、研发。

3、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4、投资方式:经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行政部门备案后,公司以自有资金作为对香港子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

5、股东结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香港子公司100%股权。

6、执行董事:常建鸣

以上信息,最终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香港子公司的设立、注册、备案等相关事项。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意在充分利用香港在区位、政策、法律、文化和人才上的优势,将其作为公司海外业务拓展及投融资的平台,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香港子公司的设立一方面有利于为公司新产品研发、新技术的引进与交流搭建国际平台,促进公司国际市场的开发,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另一方面,通过香港子公司的设立能够更好的整合优秀资源,完备国内外销售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外延式产业发展布局。此次设立的香港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是落实公司国际化战略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提高综合竞争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香港地区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大陆存在较大区别,这将给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一定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避免设立与运营过程中产生法律风险,保证香港子公司合法合规运作,并将持续关注和推进香港子公司的设立,确保本次投资的顺利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3728 公司简称:鸣志电器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