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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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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6版)

2.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航空”)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钻石城5号数码港15层1513室;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从乌鲁木齐始发的港澳台和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侯机楼服务和经营,航空公司间的代理业务,货物联运代理业务,客票销售业务,航空专业培训咨询,航空地面服务,酒店管理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销售,化妆品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设备租赁;广告业务;生鲜食品零售;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6月30日,乌鲁木齐航空总资产合计103,087万元、净资产81,961万元、营业务收入56,687.5万元、净利润775.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是乌鲁木齐航空控股股东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股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依据市场规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是分多次进行,每次依据具体交易时的市场情况来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出于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障公司业务的开展,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上述事项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本次会议有关的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

2.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上述事项后发表了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营运所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卓逸群先生、金平先生、闻安民先生、金川先生、马伟华先生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障公司业务的开展,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渤海金控调整2017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7-187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原董事会秘书马伟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副经理(首席运营官)。马伟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1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聘任王景然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王景然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景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聘任王佳魏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景然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王景然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王佳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王佳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附简历:

王景然,男,1984年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自2012年起先后担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现任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副首席投资官)。王景然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王景然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景然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佳魏,男,1986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士。自2012年起先后担任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王佳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王佳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佳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7-188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金控”)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㈠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㈡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即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㈢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㈣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对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将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该项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了201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2017年10月27日,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7-189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2017年第三季度,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37,493千元,转回以前期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5,658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211,835千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17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的减值准备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应收款)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千元

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依据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一般坏账准备和单独坏账准备:一般坏账准备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一年以内的坏账计提比例为应收款项的0-2.5%,一年以上的为5%-100%;单独坏账准备按应收款具体情况认定,无论单项金额是否重大。

2017年第三季度,一般坏账准备对损益的影响金额为2,407千元,主要原因为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单独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30,278千元,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集装箱租赁客户、某航空公司客户的信用评级下降,及某航空公司客户申请破产。2017年前三季度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发生金额占2017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2.97%。

㈡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依据

本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为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包括境外集装箱租赁形成的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境内大型基础设施、高端设备租赁形成的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

1.境外集装箱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依据

根据集装箱资产价值相对较小和承租客户分散的特征,境外集装箱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分一般坏账准备和单独坏账准备:一般坏账准备一律按长期应收款净额的0.5%计提;单独坏账准备按应收款具体情况认定,无论单项金额是否重大。

2017年第三季度,境外集装箱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一般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1,571千元,主要原因是长期应收款净额减少;单独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13千元,主要由于汇率变动影响。

2.境内融资租赁业务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依据

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本公司把租赁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对资产进行分类,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交易对手的还款能力、交易对手的还款记录、交易对手的还款意愿、资产的盈利能力、资产的担保、资产偿还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等。通过个别评估和风险组合评估的方法来计提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并计提应收租赁款风险准备,计提比例上限为正常类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其中后四类计提的风险准备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正常类计提的风险准备于年末计入所有者权益项下专项准备。

2017年第三季度,境内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137,008千元,其中,关注类租赁资产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61,665千元,次级类租赁资产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75,343千元。2017年前三季度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损失发生金额占2017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的0.87%。

㈢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及依据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017年第三季度,集装箱资产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8,387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38,387千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二手集装箱市场公允价格调整,对有出售意图的集装箱资产计提减值并将此类集装箱从长期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飞机资产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153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10,153千元,主要是由于某航空公司客户申请破产,导致计入飞机固定资产的相关资产减值所致。2017年前三季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占2017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0.08%。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17年第三季度,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金额211,835千元人民币,计入2017年第三季度会计报表,以上减值准备事项对2017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211,835千元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该议案后发表了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计提资产减值依据合理,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