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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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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俞敏亮先生、首席执行官张晓强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首席财务官沈莉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琳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汇率

注:汇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回顾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坚定不移地执行“全球布局、跨国经营”发展战略,积极实施变革整合等措施,强化运营管理,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任务。

于2017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4,322,703万元,比上年末下降2.19%;负债总额2,863,605万元,比上年末下降4.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97,936万元,比上年末增长1.39%。

于今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4,1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61%;实现营业利润51,2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9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4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7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60%。

于2017年1至9月份,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003,0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86%;实现营业利润99,4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1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9,4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5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9,4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4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数据与上年同期和上年度末相比,发生变动的主要因素如下:

合并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受三个因素的影响:一是于2016年3月份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铂涛集团今年1至9月份同比新增两个月份的营业收入;二是于2016年7月份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维也纳酒店和百岁村餐饮今年1至9月份同比新增六个月份的营业收入;三是卢浮亚洲、锦江之星、卢浮集团等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等所致。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受五个因素的影响:一是收购铂涛集团和维也纳酒店集团的控股权,逐渐为公司贡献增量利润。该等利润贡献,已扣除为收购铂涛集团和维也纳酒店集团等控股权新增的借款利息等因素;二是公司于2016年8月份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同比减少公司借款利息支出;三是公司取得上海肯德基、杭州肯德基、苏州肯德基和无锡肯德基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四是法国卢浮集团因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下调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五是公司取得出售长江证券股票所得税前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

期末总资产比上年末下降,主要是于报告期末长江证券股票公允价值下降、公司归还银行借款,以及于2017年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比2016年度增加等所致。负债总额比上年末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归还银行借款,以及卢浮集团因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下调对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所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上年末增长,主要是酒店业务经营利润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于报告期末公允价值下降,以及公司于2017年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比2016年度增加等共同影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2016年3月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铂涛集团今年1至9月份同比新增两个月份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以及2016年7月份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维也纳酒店和百岁村餐饮今年1至9月份同比新增六个月份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等所致。

2.4.1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

2.4.1.1全球酒店业务发展概况

于2017年7至9月份,公司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取得较大增长,实现合并营业收入367,6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11%。其中中国大陆境内实现营业收入259,1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94%;中国大陆境外实现营业收入108,503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6.17%。中国大陆境内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70.49%,中国大陆境外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29.51%。

于2017年1至9月份,公司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取得较大增长,实现合并营业收入984,0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71%。其中中国大陆境内实现营业收入696,1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71%;中国大陆境外实现营业收入287,895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8.77%。中国大陆境内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70.74%,中国大陆境外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29.26%。

于2017年7至9月份,净增开业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206家,其中直营酒店减少10家,加盟酒店增加216家。截至2017年9月30日,已经开业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合计达到6,503家,其中开业直营酒店1,067家,占比16.41%;开业加盟酒店5,436家,占比83.59%。已经开业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客房总数627,798间,其中开业直营酒店客房间数119,907间,占比19.10%;开业加盟酒店客房间数507,891间,占比80.90%。

于2017年7至9月份,净增签约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349家,其中直营酒店2家,加盟酒店347家。截至2017年9月30日,已经签约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合计达到8,951家,其中签约直营酒店1,134家,占比12.67%;签约加盟酒店7,817家,占比87.33%。已经签约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客房总数888,768间,其中签约直营酒店客房间数为129,376间,占比14.56%;签约加盟酒店客房间数为759,392间,占比85.44%。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旗下签约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分布于中国大陆境内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579个城市,以及中国大陆境外68个国家或地区。

2.4.1.2按地区分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运营情况

中国大陆境内业务运营情况

于2017年7至9月份,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内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保持平稳发展,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59,1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94%;合并营业收入中的首次加盟费收入12,7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79%;持续加盟费收入28,2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60%;中央订房系统渠道销售费1,68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52%。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会员总数达到13,297万人。

中国大陆境外业务运营情况

于2017年7至9月份,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外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3,886万欧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23%。

2.4.1.3按品牌分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运营情况

在2017年1至9月份净增开业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635家中,“锦江都城”品牌连锁酒店增加13家,“锦江之星”品牌连锁酒店增加55家,“百时快捷”品牌连锁酒店减少6家,“康铂”品牌连锁酒店增加2家;“Première Classe”品牌连锁酒店减少1家,“Campanile”品牌连锁酒店减少2家,“Kyriad”系列品牌连锁酒店减少1家,“Golden Tulip”系列品牌连锁酒店减少12家,“Sarovar”系列品牌增加74家;“麗枫”品牌连锁酒店增加86家,“喆啡”品牌连锁酒店增加23家,“IU”品牌连锁酒店增加28家,“七天”系列品牌连锁酒店增加44家,“派”品牌连锁酒店增加82家,铂涛旗下其他品牌连锁酒店增加59家;“维纳斯皇家”品牌连锁酒店增加1家,“维也纳国际”品牌连锁酒店增加61家,“维也纳智好”品牌连锁酒店增加22家,“维也纳酒店”品牌连锁酒店增加76家,“维也纳3好”品牌连锁酒店增加30家,维也纳旗下其他品牌连锁酒店增加1家。

截至2017年9月30日,已经开业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合计为6,503家,其中“锦江都城”品牌连锁酒店56家,“锦江之星”品牌连锁酒店1,066家,“百时快捷”品牌连锁酒店54家,“金广快捷”品牌连锁酒店28家,“康铂”品牌连锁酒店2家;“Première Classe”品牌连锁酒店263家,“Campanile”品牌连锁酒店377家,“Kyriad”系列品牌连锁酒店258家,“Golden Tulip”系列品牌连锁酒店309家,“Sarovar”系列品牌74家;“麗枫”品牌连锁酒店255家,“喆啡”品牌连锁酒店86家,“IU”品牌连锁酒店163家,“七天”系列品牌连锁酒店2,468家,“派”品牌连锁酒店245家,铂涛旗下其他品牌连锁酒店144家;“维纳斯皇家”品牌连锁酒店4家,“维也纳国际”品牌连锁酒店201家,“维也纳智好”品牌连锁酒店172家,“维也纳酒店”品牌连锁酒店206家,“维也纳3好”品牌连锁酒店71家,维也纳旗下其他品牌连锁酒店1家。

截至2017年9月30日,已经签约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合计为8,951家,其中“锦江都城”品牌连锁酒店97家,“锦江之星”品牌连锁酒店1,234家,“百时快捷”品牌连锁酒店55家,“金广快捷”品牌连锁酒店41家,“康铂”品牌连锁酒店5家;“Première Classe”品牌连锁酒店270家,“Campanile”品牌连锁酒店381家,“Kyriad”系列品牌连锁酒店269家,“Golden Tulip”系列品牌连锁酒店347家,“Sarovar”系列品牌89家;“麗枫”品牌连锁酒店536家,“喆啡”品牌连锁酒店223家,“IU”品牌连锁酒店211家,“七天”系列品牌连锁酒店2,915家,“派”品牌连锁酒店351家,铂涛旗下其他品牌连锁酒店485家;“维纳斯皇家”品牌连锁酒店10家,“维也纳国际”品牌连锁酒店422家,“维也纳智好”品牌连锁酒店255家,“维也纳酒店”品牌连锁酒店499家,“维也纳3好”品牌连锁酒店244家,维也纳旗下其他品牌连锁酒店12家。

“锦江都城”、“锦江之星”等品牌系列的RevPAR及其与上年同期比较的情况

下表列示了公司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2017年1至9月份“锦江都城”、“锦江之星”、“金广快捷”和“百时快捷”四个品牌的RevPAR及其与上年同期比较的情况:

注: 因实施“营改增”政策,自2016年5月起上述平均房价和RevPAR不含流转税。

截至2017年9月30日,上述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品牌分布于中国大陆境内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356个城市,以及中国大陆境外3个国家或地区。

“麗枫”、“喆啡”等品牌系列的RevPAR情况

下表列示了2017年1至9月份“麗枫”、“喆啡”、“IU”、“七天”系列、派和铂涛集团其他品牌的RevPAR情况:

注: 因实施“营改增”政策,自2016年5月起上述平均房价和RevPAR不含流转税。

截至2017年9月30日,上述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品牌分布于中国大陆境内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482个城市,以及中国大陆境外13个国家或地区。

“维纳斯皇家”、 “维也纳国际”等品牌系列的RevPAR情况

下表列示了2017年1至9月份“维纳斯皇家”、“维也纳国际”、 “维也纳智好”、“维也纳酒店”、“维也纳3好”和维也纳其他品牌的RevPAR情况:

注: 因实施“营改增”政策,自2016年5月起上述平均房价和RevPAR不含流转税。

截至2017年9月30日,上述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品牌分布于中国大陆境内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276个城市。

“Campanile”、“Golden Tulip”等品牌系列的RevPAR情况

下表列示了2017年1至9月份“Première Classe”、“Campanile”、“Kyriad”和“Golden Tulip”四个品牌系列的RevPAR及其与上年同期比较的情况:

预计2017年第四季度公司全部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运营及管理业务收入为311,400万元至342,200万元,其中预计公司中国大陆境内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运营及管理业务收入220,400万元至243,600万元,中国大陆境外业务收入12,000万欧元至13,000万欧元。鉴于经营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预计数据最终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因而该等预计数据谨供投资者参考。

2.4.2食品及餐饮业务

于2017年7至9月份,食品及餐饮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6,52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94%。

于2017年1至9月份,食品及餐饮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8,9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17%。食品及餐饮业务合并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从事团膳业务的锦江食品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二是从事中式快餐连锁的锦亚餐饮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等共同影响所致。

以下列示了部分食品及餐饮企业于2017年第三季度和2017年1至9月份营业收入,以及于2017年9月30日餐厅数量情况:

公司持有100%股权的上海锦江国际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1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3%;于2017年1至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2,1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8%。报告期末管理团膳餐厅为62家,上年末为55家,上年9月末为54家。

公司持有100%股权的上海锦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8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54%;于2017年1至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4,68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99%。报告期末连锁门店总数为26家,其中点心小铺3家;上年末连锁门店总数为31家,其中点心小铺3家,上年9月末连锁门店总数为34家,其中点心小铺4家。

公司持有100%股权的上海新亚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6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9.01%,其中月饼销售收入32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2.78%。于2017年1至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57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7.32%。该等变动主要受月饼销售收入确认期因素影响。

公司持有100%股权的上海锦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58%;于2017年1至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58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4.77%。报告期末餐厅总数为3家,上年末为1家,上年9月末为1家。

公司持有51%股权的上海锦江同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6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23%;于2017年1至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3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0%。报告期末餐厅总数为2家,上年末为2家,上年9月末为2家。

公司持有42.815%股权的上海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于2017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1%;于2017年1至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3,0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9%。报告期末连锁餐厅总数为9家,上年末为8家,上年9月末为8家。

公司持有42%股权的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于2017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1,0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8%;于2017年1至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32,3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1%。报告期末连锁餐厅总数为303家,上年末为306家,上年9月末为302家。

公司持有41%股权的上海新亚富丽华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44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72%;于2017年1至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7,59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35%。

2.5 部分行业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注: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2.6公司业务分地区情况

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于2017年1至9月份新增铂涛集团两个月份营业收入,新增维也纳酒店和百岁村餐饮六个月份营业收入,该等营业收入被划分至中国大陆境内地区。下表列示了公司营业收入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注:上述中国大陆境外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法国、波兰、英国、荷兰、德国、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印度等国家(或地区)。

2.7 公司部分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2017年1至9月份)

单位:万元 币种(除特别注明外):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注:1、山西金广快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系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注册于法国的卢浮集团的100%股权为上海锦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次透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锦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和卢森堡海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3、于2016年2月底公司完成对Keystone Lodging Holdings Limited 81.0034%股权的交割。

4、于2016年7月1日,公司分别完成对维也纳酒店80%股权及百岁村餐饮80%股权的交割。

5、上海锦江国际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82%股权、上海新亚食品有限公司的95%股权、上海锦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锦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锦江同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51%股权和上海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的42.815%股权为上海锦江国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上海静安面包房有限公司的14.63%股权为上海锦江国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后者对其能够施加重大影响。本公司持有上海锦江国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上海新亚食品有限公司的5%股权、上海锦江国际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18%股权。

6、表中期末持股比例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于报告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的变动金额及其主要原因如下:

(1) 应收账款

期末1,098,601,468.67元,期初633,618,747.68元,增长73.39%。主要是本期末法国卢浮集团将印度Sarovar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旅馆投资公司应收租赁价款增加、锦江之星应收电商订房费增加,以及维也纳应收账款增加等共同影响所致。

⑵ 应收利息

期末403,698,693.74元,期初142,433,131.74元,增长183.43%。主要是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将于2018年5月份到期所致。

⑶ 应收股利

期末31,906,670.82元,期初15,129,696.45元,增长110.89%。主要是本期末应收杭州肯德基2016年度股利所致。

⑷ 其他非流动资产

期末197,068,025.85元,期初3,616,245,114.60元,下降94.55%。主要是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将于2018年5月份到期所致。

⑸ 短期借款

期末960,657,140.75元,期初4,127,927,127.66元,下降76.73%。主要是本期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⑹ 预收账款

期末972,232,368.17元,期初675,142,633.66元,增长44.00%。主要是锦江之星预收房款增加,以及维也纳预收加盟店的加盟费及设计费增加等共同影响所致。

⑺ 应交税费

期末472,554,532.76元,期初329,938,650.30元,增长43.22%。主要是锦江之星、铂涛集团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以及卢浮集团应交税费增加等共同影响所致。

⑻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期末6,335,002,266.26元,期初3,075,199,327.56元,增长106.00%。主要是卢森堡海路投资部分欧元借款于2018年5月到期所致。

⑼ 其他非流动负债

期末204,527,383.40元,期初117,626,648.42元,增长73.88%。主要是锦江之星收到动迁款所致。

3.1.2 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于2016年2月底完成股权交割起,将铂涛集团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于2017年1到9月份,铂涛集团营业收入295,18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2,486万元人民币。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完成股权交割起,将维也纳酒店和百岁村餐饮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于2017年1到9月份,维也纳酒店营业收入162,73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8,351万元人民币;百岁村餐饮营业收入23,71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17万元人民币。该等事项引起公司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报告期金额与上年同期金额相比,发生大幅变动。下述分析中,恕不再对该等事项所引起的金额变动及其原因一一赘述。

于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变动金额及其主要原因如下:

(1) 营业收入

本期10,030,483,438.71元,上年同期7,549,476,976.05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2.86%。主要是于2016年3月份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铂涛集团今年1至9月份同比新增两个月份的营业收入,于2016年7月份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维也纳酒店和百岁村餐饮今年1至9月份同比新增六个月份的营业收入,以及卢浮亚洲、锦江之星、卢浮集团等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等所致。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本期19,486,565.53元,上年同期14,435,944.48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4.99%。主要是铂涛集团等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3) 其他收益

本期19,227,160.08元,上年同期0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9,227,160.08元。主要是根据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将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收入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等变动所致。

(4) 营业外收入

本期37,935,515.15元,上年同期83,995,274.53元,本期比上年同期下降54.84%。主要是根据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将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收入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以及卢浮集团上年同期预计的诉讼赔偿款转回等共同影响所致。

(5) 营业外支出

本期49,769,206.76元,上年同期20,515,921.84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42.59%。主要是铂涛集团处置门店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本期28,418,080.86元,上年同期5,450,401.10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421.39%。主要是铂涛集团处置门店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1.3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于报告期内,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变动金额及其原因如下: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2,494,927,724.33元,上年同期1,704,000,607.69元,增长46.42%,主要是公司本部缴纳企业所得税较去年同期减少,于2016年3月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铂涛集团今年1至9月份同比新增两个月份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以及2016年7月份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维也纳酒店和百岁村餐饮今年1至9月份同比新增六个月份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等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771,711,025.31元,上年同期-8,938,523,254.56元,现金流量净流出比上年同期减少8,166,812,229.25元,主要是上年同期支付受让铂涛集团81.0034%股权和维也纳酒店80%股权价款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2,177,833,046.09元,上年同期9,534,816,401.8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净流出增加11,712,649,447.95元。主要是本期融入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减少,分配股利比上年同期增加等共同影响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大陆境内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本公司将部分结算资金存入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6年12月31日存款余额为71,648万元人民币,2017年9月30日存款余额为94,143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财务公司存款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在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存款余额最高上限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2017年1至9月发生相应存款利息收入1,055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下属公司向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借款,2016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80,500万元人民币,2017年9月30日借款余额为3,45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财务公司贷款的议案:公司2017年度在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预计贷款最高上限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2017年1至9月发生相应借款利息支出1,307万元人民币。

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承诺:在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将督促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求,增加相应资本金。”

为进一步确保本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及独立性,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又于2009年12月22日出具以下承诺:

“在本次重组获得批准并得以实施的前提下,将对你公司及附属企业在本次审计评估基准日2009年7月31日存放在锦江财务的全部款项及其他金融资产及其后存放在锦江财务的任何款项及其他金额资产提供全额担保。如锦江财务出现无法支付你公司及附属企业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本金及利息的情况,我公司将即时代为支付。你公司与锦江财务进行资金存储等业务应遵循自愿原则,独立决策,我公司承诺不采取任何方式对你公司在锦江财务的资金存储等业务做统一要求,干扰你公司的正常决策,以保证你公司的财务独立性和资金安全性。为此你公司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存款及担保情况(包括在定期报告中定期披露和重大情况及时披露)”。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敏亮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754(A股)、900934(B股) 公司简称:锦江股份、锦江B股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