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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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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光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卫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新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发行2017年度中期票据(第二期、第三期)

2017年7月25日,公司发行了2017年第二期中期票据(简称:17华发实业MTN002,代码:101752023),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5年,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利率为5.28%,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7年7月27日到帐。

2017年9月26日,公司发行了2017年第三期中期票据(简称:17华发实业MTN003,代码: 101752034),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5年,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利率为5.37%,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7年9月28日到帐。

本期中期票据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2017年度中期票据(第二期、第三期)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9日及2017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2017-117)。

(2)与华润合作开发南京三宗地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华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铧福创盛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与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泓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润置地(苏州)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南京NO.2017G29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南京NO.2017G35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南京NO.2017G32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约定合作开发南京NO.2017G29、NO.2017G35、NO.2017G32等三宗地块。目前公司与华润置地正就合作开发上述三宗地块的相关细节进一步协商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7-098)。

(3)参与投资知行并进私募投资基金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华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华宜”)与珠海华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华金阿尔法一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参与投资珠海知行并进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该基金已经完成设立,规模拟定为50.5亿元人民币。报告期内,新增认缴出资10.10亿元,其中华发华谊认缴出资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100)。

(4)华发集团质押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团于2017年8月9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屏支行,质押期限自2017年8月9日至质押登记解除日止,并于2017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质押后,华发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2,000万股,占华发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90%,占公司总股本的0.9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104)。

(5)对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对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进行等比例增资。本次增资以财务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为依据,即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值为1.57095984元。本次增资前后公司持有的财务公司股权比例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108)。

(6)对珠海华发新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资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新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技公司”)引进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华发现代服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华发商贸控股有限公司为新股东。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公司增加其1,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他四家主体共同增加其7,000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前新科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新科技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科技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新科技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光宁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2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华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装饰”)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995万元。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为华发装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亿元。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截止2017年10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85.71亿元。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发装饰向立根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融资,融资期限为1年。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995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珠海华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5年3月成立,注册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938.4167万元,法人代表张延,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凭资质证经营)。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华发装饰总资产为13,583,693,567.36元,负债总额为11,194,232,697.91元,其中,长期借款为2,589,900,000.00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元,净资产2,389,460,869.45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884,265.54元,净利润5,385,140.43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华发装饰总资产为13,729,579,162.84元,负债总额11,336,023,626.71元,其中,长期借款为2,199,850,000.00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元,净资产为2,393,555,536.13元。2017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340,674.35元,净利润4,094,666.68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19,995万元;

担保期限:1年;

反担保情况: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7年10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85.71亿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3.93%,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39.16亿元。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3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

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华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华宜”)与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领创”)、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铧盈”)共同发起设立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基金认缴出资规模为人民币2,745万元,其中,华金领创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200万元,华发华宜、珠海铧盈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1,745万元、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期基金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其主要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珠海华金文化传媒专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无

备案编码:SX7173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现将2017年第 三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销售情况

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销售金额208.1亿元,销售面积90.44万平方米。

二、新增土地项目情况

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公司新增土地项目如下:

1、珠海保税区宝顺路南侧、宝珠路西侧地块(挂牌编号:珠国土储2017-28),土地出让面积为15,267.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务、商业,容积率2.5。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

2、珠海金湾航空城山湖海路北侧、金鑫路西侧地块(挂牌编号:珠国土储2017-38),土地出让面积为22,833.1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商务办公,容积率3.0。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

3、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大道东侧、亲仁路北侧地块(挂牌编号:TD2017(CC)XG0002号),土地出让面积为26,908.58平方米,容积率4.0,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用地。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

4、上海市闵行区闵行新城MHPO-0103单元七宝生态商务区18-01(A、B)地块(公告编号:201703101号),土地出让面积为22,23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办,容积率3.9。公司拥有该项目50%权益。

5、南京市栖霞区经五路二期东侧地块(地块编号:NO.2017G29),土地出让面积为地上129,503.16平方米、地下11,038.9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办公及二类居住用地,综合容积率约为4.26。公司拥有该项目51%权益。

6、南京市栖霞区经五路纬一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地块编号:NO.2017G32),地块出让面积为48,077.4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商办混合用地,综合容积率约为4.58。公司拥有该项目49%权益。

7、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东麒路以东、宁杭公路以南B地块(地块编号:NO.2017G35),地块出让面积为36,553.6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6。公司拥有该项目51%权益。

三、房地产开发情况

2017年1-9月,公司新开工155.02万平方米,竣工69.13万平方米;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在建面积637.16万平方米。

以上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325 公司简称:华发股份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