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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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张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禹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禹晶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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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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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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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公司预付账款余额比年初增长88.95%,系公司报告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2. 报告期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余额比年初减少100.00%,系公司报告期出售资产所致;
3. 报告期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比年初增加395.71%,系公司报告期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产品所致;
4. 报告期公司预收账款余额比年初增加33.73%,系公司报告期加大货款回收风险管控力度所致;
5. 报告期公司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33.26%,系公司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所致;
6. 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32.52%,系公司报告期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7. 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387.87%,系公司报告期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收益所致;
8. 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16.34%,系公司报告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9. 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641.24%,系公司报告期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产品所致。
10.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9.46%,系公司上年同期收到投资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建华
日期 201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7-06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张建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吴刚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徐胜锐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徐安顺缺席会议,委托董事孙皓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王虎勇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王小苗先生已经辞去公司董事,董事王虎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及公司正常运营,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孙皓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735 公司简称:新华锦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