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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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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若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行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延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

3.1.2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2017年3月2日,公司收到吉林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国投”)的通知,吉林国投以本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吉林市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人民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法律文件, 该申请是否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4.3.1(十二)、14.3.12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

3.2.2 由于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三年亏损,股票已于2017年5月26日暂停上市。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17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1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和需求,加大调整产品结构,优化整体布局,以产品差异化为依托,提高核心竞争力,提高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抓好生产组织和原料采购,降低运营成本。同时,积极推进司法重整相关工作,力争妥善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减轻公司债务负担。努力改善公司财务与经营状况,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努力实现扭亏为盈。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若冰

日期 2017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432 公司简称:*ST吉恩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