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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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7-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5 证券简称:上海家化 公告编号:临2017-051

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要约期届满前3个交易日(即2017年11月28日、11月29日和11月30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家化”、“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公告了《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化集团”、“收购人”)自2017年11月1日起要约收购公司134,683,294股股票。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标公司为上海家化,所涉及的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平安人寿、惠盛实业及太富祥尔以外上海家化股东持有的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二、要约收购的目的

家化集团对上海家化所在行业的前景长期看好。随着新一代年轻消费者逐渐成为消费主流,日化市场规模将继续延续增长趋势。上海家化作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日化企业之一,以本土文化为核心竞争力,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口碑。

在此背景下,为了进一步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巩固控股股东地位,有效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收购人拟对上市公司进行要约收购。本次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家化集团及其关联方最多合并持有上海家化52.02%的股份(350,343,578股),上海家化将不会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要约期届满前3个交易日(即2017年11月28日、11月29日和11月30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

四、操作流程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706042,简称为“家化收购”。

要约收购的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要约收购价格:38.00元/股

要约收购有效期: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要约收购有效期内,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预受要约有效期的股份数量以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余额为准。

2、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当日可以撤销预受申报,股东在申报当日收市前未撤销预受申报的,其预受申报在当日收市后生效。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当日申报卖出已预受股份的,卖出申报有效,但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报。

3、有效预受要约的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4、股东拟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申报撤回,已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于撤回申报的次日解除临时保管,并可以进行转让。若申报撤回预受要约数量大于已预受股份(含当日预受)数量,则超出部分无效,剩余撤回申报有效。在要约期届满前3个交易日(即2017年11月28日、11月29日、11月30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

5、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内,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原要约预受无效,股东拟接受变更后的要约的,应当重新申报预受要约。

6、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

7、要约期满后,如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少于或等于收购人预定收购数量,收购人按照约定条件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如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五、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的《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