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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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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上海东方证券创新
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17-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7-07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上海东方证券创新

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资概述

近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向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创投”)增资人民币10亿元,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即东证创投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0亿元。上述事宜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无须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东证创投的基本情况

东证创投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40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增资前,东证创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证创投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目的在于壮大资本实力,抓住发展机会,扩大业务规模,有效提升东证创投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的业务布局及收入结构。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7-07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期货子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结案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6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期货”)下发《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Q160026号),决定对东证期货涉嫌未能有效履行资产管理人职责立案调查。(详见公司公告2016-029)

2017年11月1日,东证期货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17]33号)。根据《结案通知书》,中国证监会认为东证期货的涉案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的规定,但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东证期货不予行政处罚,本案结案。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