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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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说明

2017-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6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相关内容已于2017年10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反馈意见,现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注:公司对上述条款修订的同时,据此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相关内容进行同时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其他条款内容均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7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股东大会

并择日另行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原定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现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反馈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根据《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取消公司原定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并决定于2017 年 11 月 23 日(周四)下午 15:00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对由此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8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7 年 11月23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1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22 日- 2017 年 11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11月 23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5:00 至 11 月 23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220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议案1:《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提示:

1、上述四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0 月 28 日和 2017 年11 月 7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上述四项议案均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梅月欣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1 月 7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大会登记表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17年 11 月 20 日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17 年11月 22 日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五、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及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签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七、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继军 詹峰

联系电话:0755-83558549 联系传真:0755-83258703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18034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被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21

2、投票简称:维业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表决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23 日交易时间,即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