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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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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3386 证券简称: 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7-028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如适用):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0)。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1 月 8 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7-029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如适用):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乾坤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与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509.57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 11 月 8 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7-030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4,509.57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8号)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50万股,发行价格为6.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31,461.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72.4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289.07万元。2017年9月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66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4,509.5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4,509.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7年11月8日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3809号”《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09.5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3809号),对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平方米高精度多层印刷电路板项目(一期)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鉴证,该报告认为:广东骏亚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广东骏亚截止2017年10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表述。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2017]003809号”《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本次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9.5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509.57万元。

3、监事会核查意见

2017年11月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与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509.57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广东骏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平方米高精度多层印刷电路板项目(一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编制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了确认。

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广东骏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 报备文件

1、 广东骏亚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广东骏亚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广东骏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 月8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7-031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骏亚”)及子公司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龙南骏亚精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8号)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50万股,发行价格为6.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31,461.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72.4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289.07万元。2017年9月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66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或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得质押。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5、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需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信息披露:公司将及时披露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买入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投资回报;

(2)公司投资理财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安全性高、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的理财品种,公司不会将募集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

(3)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没有与募集资金的用途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广东骏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1 月 8 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7-032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本次增资完成后,子公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亚数字”)注册资本由1,000万人民币增至5,000万人民币。

近日,骏亚数字取得了由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营业执照》信息公告如下:

名称: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345441098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厂房A)

法定代表人:叶晓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2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电子数码产品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内贸易,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7-033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并取得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完善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近日,公司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营业执照》信息公告如下:

名称: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820108867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

法定代表人:叶晓彬

注册资本:贰亿零壹佰捌拾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数码DVD系列产品、数字电视机顶盒、其他数码整机产品及PCB电子线路板、塑胶模具、接插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涉限除外),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对在“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的自有厂房进行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