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7-09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2017年11月9日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11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久立特材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周志江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东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44,100,46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0.8910%。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44,099,56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0.8909%。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001%。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656,53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969%。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具体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选举周志江先生、李郑周先生、章宇旭先生、郑杰英女士、徐阿敏先生、杨佩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顾国兴先生、缪兰娟女士、郑万青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选举周志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344,099,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55,63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反对 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2) 选举李郑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344,099,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55,63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反对 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3) 选举章宇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344,099,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55,63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反对 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4) 选举郑杰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344,099,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55,63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反对 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5) 选举徐阿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344,099,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55,63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反对 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6) 选举杨佩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344,099,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55,63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反对 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7) 选举顾国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344,099,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55,63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反对 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8) 选举缪兰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344,099,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55,63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反对 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9) 选举郑万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344,099,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55,63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反对 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潘佳燕女士、赵信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选举潘佳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
同意344,099,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55,63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反对 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2) 选举赵信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
同意344,099,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55,63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反对 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44,099,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9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55,63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反对9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44,099,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9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55,63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反对9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44,099,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9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55,63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
反对9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黄忠兰、阮曼曼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