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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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直销中心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7年11月13日起开展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8)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范围

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8)

二、优惠时间

2017年11月13日起,优惠结束日期将由本公司另行公告。

三、费率优惠情况

1、申购费率优惠

适用业务范围:基金申购,不含定期定额申购。

适用渠道:本次申购费率优惠只适用于本公司直销柜台和电话委托。

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或电话委托申购上述基金的投资者,申购费率实行1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基金具体申购费率和计算方法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公司业务规则及相关公告。

2、赎回费率优惠

适用业务范围:基金赎回。

适用渠道:本次赎回费率优惠只适用于本公司直销中心。

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请赎回上述基金的投资者,赎回费率享有如下优惠:

注:上表中1年为365天,2年为730天。

优惠后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不低于原赎回费按《招募说明书》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直销中心赎回的投资者,不适用于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出业务。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相关基金费率优惠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相关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5)了解相关基金费率优惠的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