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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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核心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7-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1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1.00 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的选择,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7年11月13日15:00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7年11月14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sfunds.com.cn)或拨打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6)本基金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1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1.40 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的选择,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7年11月13日15:00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7年11月14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sfunds.com.cn)或拨打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6)本基金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1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4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的选择,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7年11月13日15:00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sfunds.com.cn)或拨打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4)本基金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关于国寿安保尊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

开放期的公告

根据《国寿安保尊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寿安保尊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以及2017年10月31日发布的《关于国寿安保尊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现因国寿安保尊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运作需要,本基金开放期由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10日延长至2017年11月15日(含该日)。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以在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15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2)本基金本次开放期结束后,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将从2017年11月16日起(含该日)进入第三个封闭期,本基金第三个封闭期为2017年11月16日(含该日)至2018年11月4日止。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延长开放期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12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国寿安保尊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