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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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单笔最低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制及
取消账户最低余额限制的公告

2017-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向投资者更好地提供服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1月10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制,同时取消其账户最低余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自2017年11月10日起,下述适用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限制由10元调整为1元,单笔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制由100元调整为1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单笔最低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单笔最低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高于1元人民币,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时,请遵循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

2、自2017年11月10日起,投资者赎回下述适用基金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不受原“账户最低余额为5份基金份额”的限制。

3、适用基金

本调整方案所涉及的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将在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风险提示: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