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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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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0日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7年11月6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 国内劳务派遣”有效期已经到期更新至2020年10月13日,需按照新颁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有效期进行变更;根据国家工商注册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要求,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510300000003742”变更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00620737855Y”。

变更前:

(1)第二章第三条 经营范围:国内劳务派遣(有效期至2017年10月13日止)

(2)第四章第九条 营业执照注册号:510300000003742

变更后:

(1)第二章第三条 经营范围:国内劳务派遣(有效期至2020年10月13日止)

(2)第四章第九条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00620737855Y

2、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高效推进新能源板块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能源")拟出资750万元与自然人惠宏伟合资设立合肥川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川润能源认缴出资人民币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惠宏伟认缴出资人民币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该合资公司成立后主要业务为新能源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后续投资协议和相关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3、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公司组建了战略投资部,继续做大做强原有业务的同时大力开拓新的业务机会。为确保公司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合法合规,科学决策,更为有效地防控风险,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09年7月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了修订完善,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

4、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5,000万元。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项目借款、银行保函、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及涉外信用证、涉外保函。具体申请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授信有效期:有效期2017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1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章程

3、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股份”) 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润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能源")拟出资750万元与自然人惠宏伟合资设立合肥川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川润能源认缴出资人民币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惠宏伟认缴出资人民币25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25%。

(二)审议情况

2017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四川川润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菁蓉镇)稻香路 183 号 5 楼

法定代表人:罗永忠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9 日

营业期限:2011 年 12 月 29 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制造、系统集成;环保、 能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及服务;环保、能源装备及产品销售;项目投资、项目 管理及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作对方:惠宏伟(自然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川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新能源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具体以工商核准为准。

股权结构:

出资方式:各方均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1.项目公司所在地为新能源开发的重点区域。合资公司成立有利于川润能源在周边区域发展新能源业务;

2.合作对方有较丰富的新能源行业从业及管理经验,双方合作有利于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发展;

3.公司本次投资拟使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后续尚需国家有权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同时,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行业环境、经营管理等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合资经营合同,预计不会对公司 2017 年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投资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