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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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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及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2017-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17-036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及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收到陈琼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陈琼祥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本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辞职后,陈琼祥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将担任本公司实体企业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陈琼祥先生确认,其本人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与其本人辞任有关的任何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本公司董事会对陈琼祥先生在担任总会计师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7年11月10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侯增全先生(简历附后)为本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自2017年11月10日开始聘任侯增全先生为本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10日

侯增全先生简历

侯增全,男,1970年5月出生,高级会计师。1989年7月毕业于九江船舶工业学校工业会计专业;1992年12月年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学专业。历任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主任助理、主任,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17-037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9:3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亲自出席者7人,其中:副董事长陈忠前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执行董事向辉明先生代为出席表决;执行董事陈激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韩广德先生代为出席表决;非执行董事杨力先生及非执行董事王国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执行董事陈利平先生代为出席表决。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韩广德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公司拟申请A股股票继续停牌的预案》。

公司A股股票已于2017年9月27日起停牌,并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17年10月18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

目前,公司正就本次交易事项与各相关方及监管部门进行沟通,交易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推进中。由于本次交易涉及事项较多、资产规模较大,流程较为复杂,预计公司A股股票在短期内无法复牌,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规定,经公司审慎评估后,公司拟向上交所申请A股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为自2017年9月27日起不超过5个月,同时,建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按照《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文件全权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相关的一切事宜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关于制定中船防务第九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预案》。

制定公司第九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中,《第九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中船防务第九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关于放弃对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51%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产品建造结构及投资规划,公司放弃对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51%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持有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9%,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公司副总会计师侯增全先生为本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5、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定于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在中国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40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办公室根据香港、上海两地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适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10日

侯增全先生简历

侯增全,男,1970年5月出生,高级会计师。1989年7月毕业于九江船舶工业学校工业会计专业;1992年12月年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学专业。历任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主任助理、主任,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17-038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3人,委托出席2人:吴光军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傅孝思先生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题进行表决;朱征夫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丁谦芳女士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题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公司拟申请A股股票继续停牌的预案》。

同意公司按照上交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规定,向上交所申请A股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为自2017年9月27日起不超过5个月,建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按照《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文件全权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相关的一切事宜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2、通过《关于放弃对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51%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同意公司放弃对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51%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该决定符合公司目前的产品建造结构及投资规划,不会对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良影响,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1月10日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17-039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9月27日起停牌,并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17年10月18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公告了事项进展情况,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17年9月26日、10月10日发布的《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于10月17日、10月26日发布的《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于10月24日、11月2日及11月9日发布的《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目前,本次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经与相关各方沟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拟交易对方均为第三方,具体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初步拟定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目前尚未最终确定。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初步确定为“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目标范围初步拟定为公司所属企业的部分股权,具体标的情况可能根据交易进展情况进行调整,目前尚未最终确定标的资产范围。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正在筹划中,正就本次交易事项与各相关方及监管部门进行沟通、论证。交易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推进中。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公司正就本次交易事项与各相关方及监管部门进行沟通,交易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推进中。由于本次交易涉及事项较多、资产规模较大,流程较为复杂,因此无法按原定计划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按照《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经审慎评估后,公司拟向上交所申请A股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为自2017年9月27日起不超过5个月。

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申请A股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该议案将提交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停牌期间,公司将抓紧推进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五、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公告事项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10日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17-040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对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51%股权

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51%股权,公司根据目前的产品建造结构及投资规划,拟放弃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及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拟转让所持有的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2017年11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对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51%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同意公司放弃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拟受让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25%股权,受让价格36,407.38万元。中国船舶控股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拟受让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26%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37,863.68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有关规定,标的资产转让方中船集团、受让方中国船舶及中船澄西均为本公司关联人,本公司放弃上述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及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1、中船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59.97%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定,中船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放弃标的资产优先购买权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2、本公司、中国船舶及中船澄西均系中船集团控制的公司法人,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船舶及中船澄西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

1、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强

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船舶、海洋工程项目的投资;舰船水上、水下武器装备、民用船舶、船用设备、海洋工程设备、机械电子设备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修理、租赁、销售;船用技术、设备转化为陆用技术、设备的技术开发;外轮修理;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境外船舶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

关联方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近三年来,中船集团运营状况良好,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中船集团资产总额2,833.54亿元,净资产833.63亿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984.82亿元,净利润9.40亿元。

2、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强

注册资本:137,811.7598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5月12日

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经营范围:船舶行业和柴油机生产行业内的投资,民用船舶销售,船舶专用设备、机电设备的制造、安装、销售,船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由设备租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

关联方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近三年来,中国船舶运营状况良好,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船舶总资产524.85亿元,净资产149.53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4.5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07亿元。

3、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良

注册资本:107,455万元

成立日期:1973年12月26日

股东: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经营范围:船舶拆解。船舶的修造;船舶拆解物资的回收(不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修理;钢结构工程的施工;钢结构件的制造、修理;起重机械、机电设备制造及其它加工业务;高空作业车、工程车辆、机电设备的修理;拆船物资的销售;船舶工程技术的开发、培训、咨询服务;船舶工程的设计;机械设备的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与出口自产设备相关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出口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市衡山路1号

关联方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近三年来,中船澄西运营状况良好,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中船澄西资产总额72.38亿元,净资产37.67亿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4.60亿元,净利润1,855.18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3、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交易标的生产经营情况

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主要从事5万吨级及以下的成品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海上石油工程船等各类船舶的生产销售和成品油、化学品的远洋运输业务。

目前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租赁给中船澄西开展船舶建造使用,租期至2017年。

4、交易标的主要股东情况

(1)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持股比例:51%

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船舶、海洋工程项目的投资;舰船水上、水下武器装备、民用船舶、船用设备、海洋工程设备、机械电子设备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修理、租赁、销售;船用技术、设备转化为陆用技术、设备的技术开发;外轮修理;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境外船舶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

(2)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49%

注册资本:141,350.6378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设计、加工、安装、销售:船舶及其辅机、集装箱、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压力容器、普通机械、铸锻件通用零部件、玻璃钢制品、线路、管道、工具、家具;机械设备、船舶修理;拆船;勘察设计;自有技术转让服务;室内装饰;自产集装箱、船舶、设备的经营性租赁;为船舶提供码头等设施;承包境外机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及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40号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相关中介机构以2017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开展相关审计及资产评估工作,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拟协议转让所持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按照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净资产账面价值130,686.30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45,629.52万元,增值额为14,943.22万元,增值率为11.43%,若按此计算转让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51%股权的交易价格拟定为74,271.06万元。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公司目前的产品建造结构及投资规划,本公司拟放弃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本公司持有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9%,未发生变化,对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六、类别相关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及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同意,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韩广德、陈忠前、陈利平、向辉明、陈激、杨力及王国忠已回避表决。

3、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目前的产品建造结构及投资规划,公司放弃对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持有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仍为49%,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认为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放弃对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51%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中船防务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船防务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5、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拟协议转让所持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4032号);

6、广船国际扬州有限公司2017年1-8月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17-041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27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40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27日

至2017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获得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召开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议案4均已获得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召开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及有关文件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comec.cssc.net.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的出席登记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10:00之前。

2、股东出席登记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40号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股东出席登记方式及提交文件要求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出席并参加投票,亦可由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参加投票;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可以亲自出席及参加投票,亦可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参加投票。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志东、朱大兴

电 话:(020)81636688-2962,(020)81636688-3108

传 真:(020)81896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40号(510382)

2、其他

本次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提请注意:以上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会在此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议案3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