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17-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17-106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58,035,11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1月2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85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80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68,18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3名,分别为宁波市鄞州新华投资有限公司、North Haven TCM Holding Limited、上海张江和之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鸿宝国际有限公司、天津宝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融亨(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辉华亚太有限公司、菏泽市和邦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蔚丰控股有限公司、西藏大中宏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杉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力天融金投资有限公司、华夏幸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中大二号投资有限公司、中南精选(天津市)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千万国际有限公司、中南成长(天津市)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天津澳特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新海昇投资有限公司、太平洋大中华工业顾问有限公司、Golden Touch Holdings Limited、创顺企业有限公司(JOINT STAR ENTERPRISES LIMITED)、深圳中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金色胡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海华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盛之景(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千舟清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GGV III(BC Pharma)Limited、深圳市大正元医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明石德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安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富利佳投资有限公司(Fully Gaining Investment Limited)、无锡领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众和清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分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CHINA BEST PHARMA LIMITED、哲安有限公司、上海星杉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德鑫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华涛企业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58,035,11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7.846%,将于2017年11月20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681,8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9,8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12,000,000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宁波市鄞州新华投资有限公司、North Haven TCM Holding Limited、上海张江和之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鸿宝国际有限公司、天津宝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融亨(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辉华亚太有限公司、菏泽市和邦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蔚丰控股有限公司、西藏大中宏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杉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力天融金投资有限公司、华夏幸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中大二号投资有限公司、中南精选(天津市)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千万国际有限公司、中南成长(天津市)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天津澳特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新海昇投资有限公司、太平洋大中华工业顾问有限公司、Golden Touch Holdings Limited、创顺企业有限公司(JOINT STAR ENTERPRISES LIMITED)、深圳中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金色胡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海华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盛之景(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千舟清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GGV III(BC Pharma)Limited、深圳市大正元医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明石德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安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富利佳投资有限公司(Fully Gaining Investment Limited)、无锡领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众和清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分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CHINA BEST PHARMA LIMITED、哲安有限公司、上海星杉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德鑫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华涛企业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正在执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步长制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58,035,11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1月20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1:深圳中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步长制药3,589,992股,上海长江国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深圳中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认缴1%出资;公司董事李春义持有上海长江国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8%股权,李春义为公司间接股东。公司董事李春义在股份解除限售后仍需履行相关承诺:(1)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5)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6)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注2:上述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形成。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