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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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2017-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8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披露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结合对《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7】第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回复,对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涉及修订和补充披露的内容在《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以楷体加粗标明,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组预案(修订稿)“重大风险提示”之“四\(一)划转资产存在不能完全、及时交割的风险”部分、“第十节风险因素”之“四、划转资产存在不能完全、及时交割的风险”部分补充披露了“划转资产存在不能完全、及时交割的风险”,删除了“房产、土地权属变更风险”。

2、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七节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一\(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部分补充披露了公司拟划转多处无证房屋建筑物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并说明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

3、在重组预案(修订稿)“重大风险提示”之“四\(二)业务合同及债务转移风险”部分及“第十节风险因素”之“四\(二)业务合同及债务转移风险”部分更新披露了“业务合同及债务转移风险”。

4、在重组预案(修订稿)“重大风险提示”之“六、尚未取得参股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意见或放弃优先购买权意见的风险”部分、“第十一节风险因素”之“六、尚未取得参股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意见或放弃优先购买权意见的风险”部分、“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九)参股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其他股东同意及优先购买权”部分补充、更新披露了若公司无法取得8家参股标的公司同意意见或放弃优先购买权意见是否会导致此次重大资产出售终止,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5、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三、最近60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部分补充披露了勤上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存在法律争议,以及勤上集团未决诉讼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影响。

6、在重组预案(修订稿)之“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七、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上市公司对收取交易对价所采取的保障措施”部分中补充披露了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公司对收取交易对价款项所采取的保障措施,进而对交易对方关联关系的相关表述进行了补充完善。

7、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八家参股公司股权情况”部分补充披露了参股标的公司两年一期财务数据或不能取得相关财务数据的原因,以及黄智勇先生参与本次交易取得已处于停业或经营异常状态的江西勤上、安徽勤上、安徽邦大勤上等三家公司股权的合理性。

8、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八家参股公司股权情况”之“(十)参股公司相关未决诉讼”之“(3)参股公司未决诉讼如发生败诉,相关费用的支付主体及对上市公司的具体影响”部分补充披露了参股公司存在的2项未决诉讼如发生败诉,相关费用的支付主体及对上市公司的具体影响。

9、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两家控股子公司股权情况”之“(一)新勤上90%股权”之“8、主要财务数据”;“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两家控股子公司股权情况”之“(二)勤上半导体100%股权”之“7、主要财务数据”;“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三、上市公司简要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部分补充披露了拟置出资产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交易完成后公司最近一期简要备考财务报表。

10、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十二节其他重要事项”之“十、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以及具体会计处理”部分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以及具体会计处理。

11、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十二节其他重要事项”之“十一、本次交易中资产划转可能涉及的税费、支付主体及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部分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中资产划转可能涉及的税费、支付主体及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12、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两家控股子公司股权情况”之“(一)新勤上90%股权”之“6、主要负债和担保情况”之“(1)主要负债”部分更新披露了根据瑞华会计师出具的新勤上《审计报告》确认的主要负债情况。

13、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两家控股子公司股权情况”之“(二)勤上半导体100%股权”之“4、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5、主要负债和担保情况”部分更新披露了根据瑞华会计师出具的勤上半导体《审计报告》确认的主要资产和负债情况。

14、在重组预案(修订稿)中补充披露了“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

15、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十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新勤上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二)勤上半导体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四)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中根据瑞华会计师出具的新勤上《审计报告》和勤上半导体《审计报告》进行了更新披露。

16、在重组预案(修订稿)“第六节本次交易主要合同”补充披露了2017年11月8日公司与黄智勇先生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相关内容,并更新了相关释义。

17、在重组预案(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部分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相关方追加的承诺。

18、瑞华会计师已出具新勤上《审计报告》和勤上半导体《审计报告》,在重组预案(修订稿)中补充了相关释义并更新了相关表述。

19、在重组预案(修订稿)中结合2017年11月10日公司与新勤上签署的《资产划转协议变更协议之三》相关内容更新了相关释义和表述。

20、在重组预案(修订稿)补充披露了内部资产划转涉及的权益类资产转移的最新进展。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9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勤上股份、股票代码:002638)将于2017年11月15日开市起复牌。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自2017年4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4日、2017年5月11日、2017年5月18日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051、059)。

因公司筹划对半导体照明业务进行剥离,于2017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关于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2017-061)。公司股票、公司债券自2017年5月25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2017年6月9日,公司确认前述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17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公司股票于2017年6月12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债券继续停牌。2017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

2017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2017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

2017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7年7月8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78)。2017年7月15日、2017年7月2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082)。

2017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7年7月26日披露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2017 年7月29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2017 年8月5日、2017 年8月12日、2017年8月19日、2017年8月26日、2017年9月2日、2017年9月9日、2017年9月16日、2017年9月23日、2017年9月30日、2017年10月14日、2017年10月21日、2017年10月28日、2017年11月4日、2017年11月9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093、094、095、103、105、108、114、116、122、124、131、134、135)。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文件规定,公司在直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2017年11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7】第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了回复,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综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勤上股份,股票代码:002638)将于2017年11月15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14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质押公司股票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及其关联人李淑贤女士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接近平仓线,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26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停牌期间,李旭亮先生和李淑贤女士与股票质押权人经有效沟通以及通过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等形式,有效降低了相应质押股票的平仓风险。

停牌期间,勤上集团与股票质押权人经有效沟通,对原质押有效期12个月展期至24个月,以及通过适当调整融资利率等方式,有效降低了相应质押股票的平仓风险。

如公司股价未来继续出现大幅度下跌,勤上集团、李旭亮先生和李淑贤女士质押的公司股票仍可能存在平仓的风险。如发生前述情况,勤上集团、李旭亮先生和李淑贤女士将保持与相关质权人的沟通,通过积极采取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者追加质押物等措施来降低融资风险。公司将对该事项予以持续关注。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