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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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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2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阴市绮山路189号昊柏国际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包士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现场会议;其他高管和见证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一部分: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二部分: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的议案经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方舟、丁汀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3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4日在江阴市绮山路189号昊柏国际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推举的董事包士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7名董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选举包士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选举包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选举下列董事为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包士金;委员:李东、包振华;

2.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戚啸艳;委员:魏思奇、席庆彬;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东;委员:席庆彬、魏思奇;

4.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魏思奇;委员:包振华、戚啸艳。

四、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经理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续聘包振华先生为公司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 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副经理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

1、 续聘席庆彬先生为公司副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聘请蒋如先生为公司副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副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六、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财务总监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续聘蒋加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七、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续聘朱陶芸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八、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包振华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包振华先生曾任招商银行江阴支行客户经理,于2011年10月起开始在公司工作,历任投融资部部长、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3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包振华先生,曾担任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2014年4月被江苏省铸造协会评选为“江苏省铸造行业未来之星”,5月被中国铸造协会评为“第六届全国铸造行业优秀青年企业家” ;2016年2月被中共武进国家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评为2015年度“优秀企业家”。

席庆彬先生:曾任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工艺员、主任;2006年加入吉鑫机械,先后担任加工厂厂长、营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08年6月至2008年9月任公司营销部部长兼总经理助理;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8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蒋如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至1998年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1998年7月起,曾在安特(苏州)精密机械公司任职设计工程师、美国敏源国际有限公司任职项目采购经理、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任职高级采购工程师、洛德公司任职中国区采购经理、茂飞商贸有限公司任职运营经理、颇尔过滤器公司任职中国区采购经理,2016年12月起就职于本公司,任职供应链中心总监。

蒋加平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11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毕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2001年2月至2011年9月,历任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部门副主任、部门主任;2011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江苏诺明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任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8月加入本公司,从事风电场项目筹备工作;2015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朱陶芸女士:中国国籍,1985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至2008年就读于中央财经大学;2008年7月至2009年1月就职于公司,从事公司IPO上市工作;2009年至2010年留学英国;2011年起先后任职于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2012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中,包振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士金先生系父子关系,与董事会秘书朱陶芸女士系夫妻关系。除以上情况,包振华先生、朱陶芸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目前,包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股,席庆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75,000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4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达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选举李小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