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1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王松涛董事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17-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公告编号:临2017-148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王松涛董事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松涛先生于2017年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达的(2017)68号《关于对王松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全文内容如下:

“王松涛:

你于2017年10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医疗”或“公司”)股票1.25万股,成交金额19.475万元,减持后尚持有公司股票5000股,本次减持股数占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1.43%。作为创新医疗的董事,你未能在首次减持公司股票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次减持发生在公司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敏感期内,减持比例超过你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你的减持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五条和第十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你的上述减持行为涉及金额不大,且已主动向公司上交本次减持收益,并通过公司发布公告说明相关情况及致歉,未造成严重影响,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予以警示。你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积极配合公司做好报告和披露工作。

如果对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