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编号:临2017-043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在上海市国权路525号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1月3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若山先生、独立董事任鹏先生、王仁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文斌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单位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本届董事会提名赵文斌、孔爱国、周曦、应炳兴、王仁荣、邵俊、郑卫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王仁荣、邵俊、郑卫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本着独立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在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等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我们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在对本次提名的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我们未发现其中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所规定的条件。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17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10万元,聘期一年。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7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35万元,聘期一年。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45《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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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编号:临2017-044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在上海市国权路525号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1月3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其中监事李尧鹏先生、马志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青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股东推荐,提名余青、汪源源、郁炯、马志诚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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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公告编号:2017-045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国权路525号10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1日
至2017年12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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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八)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九)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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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票帐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17年11月29日(周三)9: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立信维一软件”(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
轨道交通:地铁2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
公共交通:临近公交车有01路、20路、44路、62路、71路、138路、562路、825路、923路、925路等
4、联系办法:
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5、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
2、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会(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3、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4、公司地址:上海市国权路525号
联系人:任琳芳、沈敏
联系电话:021-63872288
传真:021-63869700
邮编:200433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1、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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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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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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