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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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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7-059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湖州太湖温泉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湖酒店公司”)融资5,000万元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太湖酒店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2,674.63万元,净利润-249.48万元,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28,050.86万元,净资产21,677.53万元。2017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1,852.55万元,净利润-1,556.49万元,至2017年9月30日总资产31,175.22万元,净资产20,121.05万元。

股权结构为:嘉凯城集团嘉业有限公司持股47.25%,湖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7.5%,苏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25%。以上三家公司系公司全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

主营业务为:中餐类制售(含凉菜)、西餐类制售、含生食海产品;茶座、理发室、游泳场、住宿场所、KTV、棋牌室、餐厅、温泉浴室;日用品、纺织品、针织品、服装、服饰、花卉、盆景、工艺品销售;会议服务,洗衣服务,代客订票服务,酒店投资及管理服务。

太湖酒店公司拟向湖州外贸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融资5000万元,期限1年,该资金主要用于酒店经营,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酒店经营,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 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形。公司将通过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情况、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 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担保总额为42.1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137.08%,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7-060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瑞华在为公司提供2016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年报及内控审计报酬总计200万元,不含差旅费。该事项已提请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7-061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7年11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12月11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17 年 1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11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 2017年12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 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关于续聘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和《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二)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1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6楼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 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6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30

联系电话:021-24267786

传真:021-24267733

联系人:张学温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2017年 月 日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8

2、投票简称:嘉凯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有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7-057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甄立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湖州太湖温泉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湖酒店公司”)向湖州外贸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融资5000万元,期限1年,该资金主要用于酒店经营,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6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年报及内控审计报酬总计200万元,不含差旅费。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星期一)下午2:30在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7-058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0日发出通知,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鲍杰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全体监事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