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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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7-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7-057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03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应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于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披露的《山东高速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2)。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中介机构及时对《反馈意见》逐项进行落实和回复。由于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为切实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经与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山东高速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待相关事项落实后,延期至2018年1月8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 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