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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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7-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17-67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12 月 1 日,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双创宝励能源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懿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于12月2日披露了《对外投资公告》等文件。

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证公函【2017】2394号《关于对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问询函内容如下:

2017年12月2日,你公司公告称,以持有的8家公司股权作价9亿元,与上海双创宝励合资设立上海懿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0%。公告中披露该交易将增加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约3.4亿元。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如下事项并予以披露。

一、请公司补充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主要考虑和后续工作计划。

二、公告显示,拟用于出资的项目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98亿元,股权评估值为11.63亿元,增值率66.62%。请公司核实并披露评估增值的具体内容、增值原因及其合理性。

三、公告显示,该交易将增加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约3.4亿元。请公司核实并披露确认上述收益的依据、需满足的条件,并提示存在的不确定性。

四、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该笔交易涉及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请公司补充披露。

目前,公司正积极按照《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