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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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2017-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7年12月1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17年12月11日全部赎回或全额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1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2017年12月15日为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华安中证银行份额”, 场内简称:“银行股基”,交易代码:160418)、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股A”,交易代码:150299)和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积极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 场内简称:“银行股B”,交易代码:150300)。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每个会计年度的12 月15 日(遇节假日顺延)。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不参与定期折算。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按照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约定基准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 份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将按1 份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获得约定基准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前与折算后,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不变。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0 元部分,将被折算为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分配给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持有人。华安中证银行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 份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将获得按照1 份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分配的新增华安中证银行份额。

持有场外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华安中证银行份额;持有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12 月15 日(遇节假日顺延)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和华安中证银行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折算

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折算成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不参与定期份额折算,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与份额数在定期折算前后保持不变。

(3)华安中证银行份额折算

华安中证银行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中证银行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份额数 +华安中证银行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份额数,其中:

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定期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及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参考净值等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7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7年12月18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暂停交易,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7年12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管理人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将于2017年12月19日开市复牌,华安中证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2017年12月19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2017年12月18日的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7年12月19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2月19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一)由于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或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二)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场内华安中证银行份额分配给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的持有人,而华安中证银行份额为跟踪中证银行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华安中证银行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华安中证银行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华安中证银行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详情。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2017年12月15日为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华安中证证券份额”, 场内简称:“证券股基”,交易代码:160419)、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A”,交易代码:150301)和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积极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 场内简称:“证券股B”,交易代码:150302)。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每个会计年度的12 月15 日(遇节假日顺延)。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不参与定期折算。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按照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的约定基准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 份华安中证证券 份额将按1 份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获得约定基准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前与折算后,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不变。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0 元部分,将被折算为场内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分配给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持有人。华安中证证券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 份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将获得按照1 份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分配的新增华安中证证券份额。

持有场外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华安中证证券份额;持有场内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12 月15 日(遇节假日顺延)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折算

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折算成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不参与定期份额折算,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与份额数在定期折算前后保持不变。

(3)华安中证证券份额折算

华安中证证券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中证证券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份额数 +华安中证证券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份额数,其中:

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定期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及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的参考净值等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7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7年12月18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暂停交易,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7年12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管理人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将于2017年12月19日开市复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正常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2017年12月19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7年12月18日的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7年12月19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2月19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一)由于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或场内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二)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场内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分配给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的持有人,而华安中证证券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华安中证证券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华安中证证券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详情。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2017年12月15日为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华安创业板50份额”, 场内简称:“创业50”,交易代码:160420)、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股A”,交易代码:150303)和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积极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华安创业板50B份额”, 场内简称:“创业股B”,交易代码:150304)。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每个会计年度的12 月15 日(遇节假日顺延)。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不参与定期折算。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按照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华安创业板50A份额的约定基准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 份华安创业板50份额将按1 份华安创业板50A份额获得约定基准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前与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不变。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华安创业板50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0 元部分,将被折算为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分配给华安创业板50A份额持有人。华安创业板5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 份华安创业板50份额将获得按照1 份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分配的新增华安创业板50份额。

持有场外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华安创业板50份额;持有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华安创业板50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12 月15 日(遇节假日顺延)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华安创业板50A份额折算

华安创业板50A份额折算成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华安创业板50B份额不参与定期份额折算,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与份额数在定期折算前后保持不变。

(3)华安创业板50份额折算

华安创业板5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份额数 +华安创业板5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份额数,其中:

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定期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及华安创业板50A份额的参考净值等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7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7年12月18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华安创业板50A份额暂停交易,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7年12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管理人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将于2017年12月19日上午开市复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正常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华安创业板50A份额2017年12月19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7年12月18日的华安创业板50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7年12月19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2月19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一)由于华安创业板50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华安创业板50A份额或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二)华安创业板50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分配给华安创业板50A份额的持有人,而华安创业板50份额为跟踪创业板5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华安创业板5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华安创业板50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华安创业板50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详情。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增加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府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12月13日起四川天府银行开始销售华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873),投资者可在该产品的申购期内到在四川天府银行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申购等相关业务。

1、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96869

网址: www.tf.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关于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377,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033号文注册,原定募集期为2017年12月11日起至2018年3月9日。根据统计,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

为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安鼎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本基金的认购截止日提前至2017年12月11日,即本基金2017年12月11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17年12月12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