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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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2017-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按照《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收益方案以公告为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修改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3. 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1)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2) 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

募集的公告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7年12月11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7年12月12日。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17年12月11日,即本基金2017年12月11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17年12月12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和了解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公司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