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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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

2017-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7-101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名称由“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认可意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2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86)和《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临2017-088)、《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临2017-100)。

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于近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了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3952840Y),具体如下:

公司中文名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法定代表人:姜德义

注册资本:人民币1067777.1134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2日

营业期限:2005年12月2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制造建筑材料、家具、建筑五金;木材加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自产产品。(该企业2006年04月05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06年04月05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编号: 临2017-102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披露前,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王肇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7,500股,持股比例0.00035%,副总经理刘文彦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7,000股,持股比例0.00044%,总法律顾问张登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4,800股,持股比例0.0002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王肇嘉先生、刘文彦先生和总法律顾问张登峰先生的持股数量和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公司副总经理王肇嘉先生、刘文彦先生和总法律顾问张登峰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27,325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该合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026%。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司副总经理王肇嘉先生、刘文彦先生和总法律顾问张登峰先生于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12月22日期间,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交易减持公司股票,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今日与公司副总经理王肇嘉先生、刘文彦先生和总法律顾问张登峰先生沟通减持计划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具体减持时间和程序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公司此前披露的承诺内容。

有关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参见公司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17-072)。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副总经理王肇嘉先生、刘文彦先生和总法律顾问张登峰先生均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持股数量和比例均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7-103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于2017年12月21日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CP07-0203-0007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和A33基础教育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用地面积为71,022.78平方米,规划容积率面积为170,414平方米,其中,住宅部分的3%为自持商品住房面积,成交总价为648,000万元。土地用途为R2二类居住用地和A33基础教育用地。目前,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拥有该项目49%的权益,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该项目51%的权益。

由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