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广东广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项目对外投资公告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7-115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广东广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项目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广东广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45%股权
●投资金额:由于该项目目前尚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并未设置底价,因此目前未能确定具体投资金额。
●特别风险提示:上述股权转让项目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以挂牌、摘牌方式实施,如公司最终能成功摘牌,尚需和相关交易对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目前公司无法确定最终是否能成功取得上述项目。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广东广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物房地产”)45%股权,预挂牌起始日为2017年12月13日,预挂牌结束日为2018年1月11日,无挂牌底价。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参与此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项目的相关事宜。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2018年1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拟对外投资授权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本公司最终获得成功摘牌,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
二、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经济类型: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广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45%的股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南方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信息显示,广东广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企业名称:广东广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1000万元
所在地区:广东广州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4000066824323X3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广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目前股东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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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经广东粤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数据如下: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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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9月30日的财务经营数据如下:
2017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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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涉及的产权交易合同需在确认成功摘牌后方能签署。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股权转让项目受让成功,公司将成为广物房地产公司的股东,该笔投资将成为公司重要的单项资产。公司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核算投资收益。但目前公司无法确定最终是否能成功取得上述项目。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上述股权转让项目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以挂牌、摘牌方式实施,如公司最终能成功摘牌,尚需和相关交易对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尚需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目前公司无法确定最终是否能成功取得上述项目。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7- 116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8日
至2018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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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议案事宜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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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0-87386297)。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
邮编:510600 电话:020-87379702
传真:020-87386297
联系人:徐广晋、柯依
(四)登记时间:
2018年1月5日9:30至17:00,2018年1月8日9:30—12:00。
六、 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的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网络投票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将结合会议现场的表决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在2018年1月8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告最终的表决结果。
(二)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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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7-117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2月12日以传真或电邮的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人,实际参与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拟授权公司参与广东广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项目竞拍的议案》。
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广东广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物房地产”)45%股权,预挂牌起始日为2017年12月13日,预挂牌结束日为2018年1月11日,无挂牌底价。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此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项目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定于2018年1月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公司拟参与广东广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项目的事项。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116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