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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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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17-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5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阮积祥拟自2017年9月22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不低于60万股(总股本的0.29%),增持股份上限不超过175万股(总股本的0.85%)。

●阮积祥自首次增持之日2017年9月22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749,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2017年12月22日,公司接到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阮积祥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系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阮积祥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阮积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台州市杰克投资有限公司、LAKE VILLAGE LIMITED、台州市椒江迅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3,649,932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4.35%。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系基于阮积祥先生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为公司A股股份。

(三)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数量累计不低于60万股(总股本的0.29%),增持股份上限不超过175万股(总股本的0.85%)。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7年9月22日起算6个月内。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资金及后续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阮积祥先生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完成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首次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及计划情况,见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4)。阮积祥先生拟在未来不超过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低于60万股(总股本的0.29%),增持股份上限不超过175万股(总股本的0.85%)。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阮积祥先生在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12月22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公司股票1,749,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

阮积祥本次增持完成后,阮积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749,93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四、增持行为的合规性说明及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在增持期间也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关于窗口期等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3、阮积祥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12个月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增持人阮积祥具备实施本次股份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份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份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