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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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创融-广田集团应收账款
(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的公告

2017-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86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创融-广田集团应收账款

(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公司拟通过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设立“招商创融-广田集团应收账款(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2017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招商资管“招商创融-广田集团应收账款(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631号)。

截至2017年12月22日,本专项计划项下的资产支持证券已经得到全额认购。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专项计划实际收到的参与资金为900,000,000.00元,募集专用账户中的金额已经达到《招商创融-广田集团应收账款(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约定的专项计划资金规模,本专项计划于2017年12月25日正式成立。自专项计划成立之日起,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专项计划。

根据《招商创融-广田集团应收账款(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的约定,本专项计划的存续期间为自专项计划成立日起至专项计划终止日止的期间。

本专项计划基本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