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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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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7-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表决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7年11月28日起,至2017年12月24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17年12月25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的表决情况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公证人员印嘉琪对表决程序进行了公证,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表决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1月27日。本次表决的计票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效基金份额共9,999,000.00份,占2017年11月27日权益登记日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10,047,041.96份的99.52%。上述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刊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终止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9,999,00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基金份额的1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各份额类别基金份额已达到参加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各自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大会表决的公证费、大会表决及后续基金清算程序的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费用如下表: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表决于2017年12月2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有关约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基金合同》。为实施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终止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并根据《关于终止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的相关内容对本基金财产实施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关于《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从2017年12月26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不再接收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托管等业务的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终止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附件三:《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四:《关于终止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2、《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关于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书》

5、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

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6日

1.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于2017年12月26日起暂停上述相关业务。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在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时,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在暂停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及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8年1月3日,本公司将恢复办理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

关于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期间停止办理申购、赎回、定投、转换、转托管

业务的公告

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24日17:00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详见刊登在2017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xcfunds.com)上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自2017年12月26日起,本基金进入财产清算期,停止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和转出)、转托管等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066(免长话费),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cfunds.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结算的提示性公告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50001,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6年4月29日合同生效。按照《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采用季度结算的收益分配机制,每个季度进行分红结算,并在符合分红条件时进行分红。

一、 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为:

分红结算日:每季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每季分红结算日;

分红前提:分红结算日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且基金产生已实现收益;

分红比例: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至少分配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部分的25%;但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已实现收益,且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1.00元;

分红登记日与除权日: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分红结算日(T日)决定是否分红,若确定分红,经基金托管人核实后,则T+1日为权益登记日并进行除权,T+7日内实现派息;

若基金已实现收益不足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部分的25%,在满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将全部分配已实现收益(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二、 按照上述约定,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12月29日进行分红结算,并决定是否分红。如分红,基金管理人将于2018年1月2日发布分红公告。

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特提醒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1月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三、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cfunds.com

2、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四、重要提醒:

本基金约定每季度结算收益,但并不保证每季度实现分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