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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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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投资信托产品事项暨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信托产品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2017-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6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投资信托产品事项暨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信托产品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下属公司拉萨联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渤海国际信托-海盈(二十九期)贷款指定用途单一资金信托产品议案》,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下属公司拉萨联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渤海国际信托-海盈(二十九期)贷款指定用途单一资金信托”产品,投资金额人民币陆亿元整。

公司于 2017 年12月19日收到上海证劵交易所《关于对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信托产品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442号),要求公司就投资信托产品事项的相关问题进行补充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准备相关资料,针对《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的事项进行回复。期间接到借款方通知,因其资金需求发生变化,要求提前终止信托合同并偿还全部信托贷款。

根据公司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信托合同的如下约定:

第六条:“……符合本合同约定情形的,受托人可提前终止本信托。本信托提前终止的,信托期限以实际存续期限为准。”

第十七条: 信托的终止与清算。其中:17.1.6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信托贷款;

借款方提前偿还全部信托贷款符合上述条款所约定的信托终止条件。同时根据合同约定,本次信托计划在此期间发生的利息按照信托贷款利率按日折算。

借款方上海谦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公司在本次投资前对借款主体上海谦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与论证,认为不存在本金亏损的风险,风险可控;

本次投资在公司内部履行了相关决策及风控流程,符合公司内控要求。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