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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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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7-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43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马股份”或“本公司”)近日获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通知(2017司冻120号),迪马股份第一大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 冻结情况

司法轮候冻结机关: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2017)苏0982民初6594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885,737,591股(占公司总股本2,422,242,984股的36.57%),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

轮候冻结起始日期:2017年12月22日。

冻结期限:36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止目前,东银控股直接持有公司885,737,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7%。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银控股此次司法轮候冻结股数885,737,591股,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36.57%。

二、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股份冻结事宜,如未能妥善解决,有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公司业务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