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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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贵阳市息烽县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一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2017-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7-189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贵阳市息烽县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一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息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就贵阳市息烽县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岭南园林设计有限公司、成都环美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三方为本项目的联合体中标人,以下合称“承包人”)签署了《贵阳市息烽县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息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息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2,8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强

住 所: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永靖镇十字街

经营范围:(土地储备;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承包与分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投资管理咨询;旅游会展、文化传媒、商业酒店投资及管理(不含住宿、餐饮);各类建设工程、房地产项目和投资服务。(以上经营项目中涉及行政许可的须持行政许可证经营))

本公司与息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成都环美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成都环美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63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永伦

住 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二路10号1栋1单元8楼1号

经营范围:景园林绿化工程和环境生态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管理和养护;生态湿地修复与保护、土壤修复、植被恢复、水环境生态治理;环境生态恢复、水土保持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农林生态项目的研究开发及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园林古建筑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电力输送工程施工、室外体育设施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建筑施工、水力发电设施工程建筑施工(以上工程类项目凭相关资质许可证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园林绿化材料的经营及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园林技术咨询;其它园艺作物的种植;城市绿化管理;风景旅游策划咨询服务;景观生态区开发和投资。

本公司与成都环美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贵阳市息烽县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1.2 项目地点:贵阳市息烽县

1.3 项目内容:

包含11个子项目:分别为:1、永靖大道沿线景观绿化综合提升工程;2、龙泉大道景观绿化提升工程;3、息烽县城市会客厅景观绿化工程;4、团圆山南大门生态景观绿化工程;5、小南海湿地环境综合治理及景观绿化工程;6、虎城大道景观改造项目景观工程;7、息烽县老城区景观绿化提升工程;8、团圆山环线生态景观绿化工程;9、息烽县农业嘉年华主游线景观绿化提升项目;10、息烽县鹿窝镇美丽乡村景观绿化综合提升项目;11、息烽县农业嘉年华花海景观绿化项目。

2、合同总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730日历天

3、 合同价款

本工程投资总额为82,490.08万元。

4、发包人主要义务

4.1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及进场施工条件,并明确与承包人的交接界面。

4.2办理证件和批件: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按时办理。

4.3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专用合同条款对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4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5、承包人主要义务

5.1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5.2依法纳税: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5.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 3.4 款作出的指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合同约定的工程设备和承包人文件,以及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5.4对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工程的完备性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编制设计、施工的组织和实施计划, 并对所有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5.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应按第 10.2 款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5.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应按照第 10.4 款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5.7工程的维护和照管: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

6、支付方式

设计费用:在单个子项目设计方案完成并通过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设计费,经审查的正式施工图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80%设计费,剩余20%在项目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最终设计费以审定的建安工程造价为基数进行计算);

工程款支付方式:单个子项目按月进度不少于60%的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即乙方于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产值,甲方于下月10日前审核完毕并支付上月已完成工程产值不少于60%的工程款。单个子项目完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审计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7%;剩余3%在1年质保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发包人未按时足额付款,欠付金额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承担违约责任。

四、上述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所涉金额占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的32.13%,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2、该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有利于扩大公司生态环境的市场空间,完善业务的区域布局。

3、该合作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为履行该项目对甲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会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积极稳步推动上述合同项目的顺利完成,但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尚存如下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在合同期限内存在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合同履行风险;因合同各方造成的未履约风险;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