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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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2017-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7-084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2月26日收到公司股东陈俊岭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陈俊岭拟减持所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

1、股东名称:陈俊岭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2017年12月26日,陈俊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0%。同时,陈俊岭实际控制的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盈创投”)持有公司股份2,30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7%;通过广州暨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暨南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76,791股,占公司总股本0.25%。陈俊岭合并持有公司股份6,022,191股,占公司总股本5.42%。

2016年5月3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鉴于陈俊岭于2016年5月11日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陈俊岭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将继续锁定至2016年11月11日,并于2016年11月14日实际可上市流通。

3、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陈俊岭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股份限售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前述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承诺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期间内,即使承诺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承诺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承诺人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3)除遵守前述锁定期外,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承诺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4)本人目前持有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344.4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总数的4.20%;同时,本人实际控制的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盈创投”)持有发行人311.59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总数的3.80%;本人实际支配发行人的股份总数共计655.99万股,占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总数的8.00%。本人及通盈创投(以下简称“承诺人”)现就发行人上市后持有及减持发行人股票意向承诺如下:

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在相关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以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发行人股票。若承诺人在发行人上市后合并持有发行人股票比例在5%以上(含5%)时,则承诺人将在减持或增持发行人股票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如承诺人未能完全履行持股意向和股份锁定承诺的,承诺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2、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3、如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承诺人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承诺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4、以往减持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

(1)2016年6月2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通盈创投计划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7年6月30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42,64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1.23%)。2017年7月5日,公司公告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通盈创投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9月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814,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74%)。

(2)2016年7月6日,暨南投资因操作失误将陈俊岭先生间接持有的276,791股全部减持完毕。详见2016年9月26日公司的《关于公司时任副董事长陈俊岭先生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陈俊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为弥补失误,2016年8月24日,暨南投资通过二级市场回购了公司合计300,054股,回购的股份数量与失误减持的数量基本一致,并承诺6个月内(2016年8月29日至2017年2月28日)不减持。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预计在减持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444,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10%。(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或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若陈俊岭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自然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公告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做出的预披露信息。

陈俊岭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陈俊岭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陈俊岭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陈俊岭《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