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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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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2017-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7-055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方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资源优势,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与其产生业务往来,因经营业务导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进行的。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实质性影响。

●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关联方未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7年12月26日,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的审议无董事需要进行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需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在董事会表决时,无董事需要进行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事项。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本次公司预计2018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的对比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吴江梅堰三友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堰三友”)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吴江区平望镇梅堰双桥村

法定代表人:毕红芬

注册资本:10,03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8年03月07日

主要股东:毕红芬,持股比例:99.47%

经营范围:直接混纺染料、染料中间体、染料助剂、D-色氨酸等医药中间体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梅堰三友2016年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9,200万元,净资产28,81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5,891万元,净利润4,060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梅堰三友控股股东毕红芬女士的丈夫仲天荣先生于2016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26日任公司副总经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号)“第十一条(二)”的相关规定,梅堰三友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上述关联法人梅堰三友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本公司因关联交易对其形成的销售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依据《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如该交易事项有国家价格的,直接适用此价格;

(二)如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应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三)除实行国家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如交易事项无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交易定价应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既无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应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按本行业的通常成本毛利率计算)作为定价的依据。

响水恒利达对梅堰三友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将依据上述政策执行。

此外,与关联方梅堰三友产生关联交易时,还需严格执行《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的关于关联交易规定的相关内容,主要如下:

1、梅堰三友需向响水恒利达采购关联交易产品时,必须向响水恒利达以外的无关联第三方供应商询价,在其他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报价(包括报价单、邮件、传真、与对方网络交流的记录等形式)基础上,梅堰三友与响水恒利达协商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

2、若梅堰三友进行询价但未能取得无关联第三方供应商的书面报价,则采购价格按照实际成本加15%-20%的加成率予以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响水恒利达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销售主要系响水恒利达向梅堰三友销售4氯25和J酸等产品,形成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主要为:

1、4氯25和J酸是梅堰三友产品的主要原材料

梅堰三友的主要产品中包括色酚AS-IRG和直接混纺染料,其中色酚AS-IRG的主要原材料为4氯25、片碱、活性炭、酒精、222稀酮、冰醋酸、草酸等;直接混纺染料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盐酸、苯胺、克利夫酸、三黄酸、C酸和J酸等。

2、国内生产4氯25的厂商较少

4氯25属于精细化工染料中间体的细分品种,国内生产该品种的厂商数量较少,且供应量可能根据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上下波动。为确保原材料的供应量和品质稳定,梅堰三友主要向响水恒利达采购该原材料。

3、响水恒利达生产4氯25具有一定技术优势

响水恒利达拥有《一种2,5-二甲氧基-4-氯苯胺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其生产4氯25主要采用水合肼还原法,相对于传统的铁粉还原法,该方法生产成本低、安全性好、三废排放少、所得目标产品质量高。因此,响水恒利达4氯25的生产工艺较为先进,在产品质量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结算时间和方式等的合理性

上述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严格按照《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和《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约定的方式执行,结算时间和方式将遵循响水恒利达统一的对外销售政策执行,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当前业务模式所导致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7-056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出售所持江苏银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适时减持公司所持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及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按照市场价格出售江苏银行股票10,000,000股,成交总金额为7,431.73万元,实现投资净收益约4,992.74万元(其中已扣除了所得税费用约1,664.25万元),约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9.35%。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需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还持有江苏银行股票41,910,885股。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7-057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得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

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项目Ⅲ期

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项目Ⅲ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提示性公告”。现就该药品的主要风险做如下补充公告:

一、该药品在上市前的主要风险提示

1、该药品申报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过程中的主要风险

该药品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CFDA”)药品审评中心后,中心会组织药学、临床、统计、药理等专家进行技术审评,期间可能存在由于项目本身、申报材料质量无法达到评审要求而导致的发补、退审等风险。

2、该药品接受CFDA的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中的主要风险

该药品在审评阶段CFDA审核查验中心会进行生产和临床的现场核查工作,主要针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进行检查,期间可能存在因该药品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的公告》(2015年第228号)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研制现场核查要点》〔2016〕222号等技术指导原则要求而引发的发补、退审等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该药品延期或无法获批。

二、该药品在上市之后的主要风险提示

1、政策性风险

医保:肿瘤治疗的高成本,对广大中低阶层患者更需要有医保政策的支持。该药品能否进入和保持在国家医保目录内,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医改:医改的深入,涉及到各级医院的强行推出的控制药占比措施,这会导致相对较高价格的抗肿瘤药物对药占比影响较大。

2、学术性风险

在目前和今后的抗肿瘤临床上,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已在肺癌治疗领域形成主导趋向。该药品会受到其它抗肿瘤药物的挑战和竞争。本品作为抗肿瘤治疗药物之一,能否为广大肿瘤医生和患者认可,并进入该类疾病临床诊疗指南和专家共识,还需要做很多的学术教育和基础工作。

3、市场性风险

医院:该药品的主要市场在于各大、中型医院。由于医院对新药的谨慎,很长的药事会周期,将对该产品何时进院,何时形成处方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

主要竞争性品种:目前,国内外已上市的抗血管生成药物主要有基因泰克(罗氏的子公司)研发的贝伐珠单抗(Bevacizumab,商品名Avastin)及先声药业研发的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恩度)。其中贝伐珠单抗(Bevacizumab,商品名Avastin)于2010年在中国获得CFDA批准上市,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恩度)2005年获得CFDA批准上市,由于上述产品早于该药品上市多年,会对该药品后期上市产生影响。

此外,随着肺癌发病率的不断增高,我国在该领域抗肿瘤药市场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吸引了更多的企业进入或加大对抗肿瘤药领域的投入,并可能出现更多疗效好、安全性高的同类抗肿瘤药的研发成功并上市,这将加剧该产品的市场竞争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该药品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