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7年12月26日下午14时30分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陶楼二楼第一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赵民革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4,608,41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12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200,848,6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9.42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407,563,0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053%。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855,3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087,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67,5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5%。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5,916,4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2,495,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111%;反对2,495,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8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为特别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2、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王相禹为公司董事
同意股份数:4,608,351,321股
2.02.候选人:选举李明为公司董事
同意股份数:4,608,351,32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王相禹为公司董事
同意股份数:2,794,950股
2.02.候选人:选举李明为公司董事
同意股份数:2,794,950股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王相禹、李明当选为公司董事。
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叶林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608,351,31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叶林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94,948股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叶林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薛玉婷、张莹作为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9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于12月26日在首钢陶楼二层第一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8人。邱银富董事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王相禹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张斌独立董事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唐荻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赵民革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委员为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唐荻、张斌、叶林、杨贵鹏。其中赵民革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
委员为杨贵鹏、张斌、叶林。其中杨贵鹏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为尹田、张斌、邱银富。其中尹田为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
委员为唐荻、尹田、王相禹。其中唐荻为主任委员。
议案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修改稿)》。
议案三、《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其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修改稿)》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修改稿)》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授权委托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