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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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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2017-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7-5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31,728,156股无偿划转给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金控”)265,864,078股、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265,864,078股。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股份无偿划转概述

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通知,为进一步优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推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决定将华侨城集团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合计531,728,156股)分别无偿划转给诚通金控和国新投资。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华侨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387,413,598股,占公司总股本8,205,681,415股的53.47%,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华侨城集团将直接持有3,855,685,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诚通金控和国新投资分别持有265,864,078股,分别占总股本的3.24%。

股份无偿划转前后对照表如下:

二、股份划入方基本情况

诚通金控和国新投资均为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进行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也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

公司本次无偿划转事项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股份无偿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股份无偿划转后续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华侨城集团公司所持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通知》(国资产权[2017]1286号)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