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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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情况的公告

2017-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7)058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情况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12月11日发布的《关于公示广东省2017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显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广东省2017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上述公示已于近日结束,公司未收到异议。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中认定程序的有关规定,对于公示期无异议的,相关部门将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并将核发证书编号,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认定机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综合相关法规要求与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2017年全年暂按15%的税率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公司对2017年度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而预计享受的税收优惠额进行了初步测算,确认无需更正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发布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对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预计情况。

公司将在取得正式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公告进展情况。公司最终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备案为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