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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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阜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7-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7-118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阜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子公司阜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宁生物质”)通知,其在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

法定代表人:杨海刚

变更后:

法定代表人:徐新霞

除以上变更外,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7-119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13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立即会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分析讨论,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鉴于反馈意见中涉及的有关问题需核查事项较多,仍需我公司、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同时需要更新财务数据,工作量较大,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反馈意见的回复。经与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沟通,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申请延期至2018年2月27日之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资料。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在回复文件准备齐全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报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