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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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收购框架协议》后的进展公告

2017-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7-179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收购框架协议》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伦教育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伦教育”)于2017年11月21日与拉萨深国预教育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拉萨深国”)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就收购华顿文体(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顿文体”)51%股权事宜达成了意向性约定,《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1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签署<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3,以下简称“《公告》”)。

二、进展情况

为了收购事宜可以有效实施,《框架协议》签署后,英伦教育展开了对交易标的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英伦教育根据拉萨深国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信息,了解到可能对本次收购事宜产生影响的情形。现就英伦教育了解到的上述情形做如下说明:

1、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显示,法院依据(2017)粤0305财保592号文书,于2017年12月1日冻结了华顿文体持有的深圳市南山陈新华乒乓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陈新华乒乓球俱乐部”)的49%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截至本公告日,华顿文体未收到财产保全有关裁定书,亦未收到相关诉讼或者仲裁文件。

2、结合南山陈新华乒乓球俱乐部举办的深圳市南山区道尔顿新华公学(以下简称“新华公学”)官方网站的描述,公司在2017年11月22日披露的《公告》中对新华公学作了介绍。随着英伦教育尽职调查工作的进行,现进一步披露新华公学《章程》中对新华公学的相关描述:“学校一期工程占地面积23266平方米,建筑面积30503平方米”、“办学规模:学校按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设计,共36个教学班,在校生总人数900人”,新华公学《章程》中未涉及引入道尔顿教育资源、采用道尔顿制教学方法等相关描述,对于新华公学官方网站与新华公学《章程》中相关表述存在不统一的情形,公司将展开进一步的尽职调查。

三、风险提示

1、英伦教育与拉萨深国签署的《框架协议》是双方就收购华顿文体51%股权事宜达成的意向性约定,是开展包括尽职调查在内等相关工作的基础,后续双方是否签署正式收购协议,以及什么时间可以签署正式收购协议均存在不确定性。

2、英伦教育拟收购拉萨深国持有的华顿文体51%股权事宜构成关联交易,正式协议的签署需要公司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3、截至本公告日,英伦教育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尚未最终完成,随着相关尽职调查工作的逐步深入,可能发现其他影响正式协议签订的情形。

公司将对英伦教育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