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8-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8-001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涪陵榨菜;证券代码:002507)自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同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

2017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资产收购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11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同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8日、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2017-08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仍在论证当中,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同时公司原预计于2017年1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但鉴于交易各方对具体交易方案尚在沟通之中,且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仍在进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1月4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独立第三方,为标的资产的股权持有者,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初步确定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仍在论证协商之中。

3、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公司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和申报,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仍需要进一步商讨和论证,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交易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与有关各方进一步沟通、协商和论证,故公司难以按原计划最晚于2018年1月4日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股票复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特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4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公司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7年12月1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2、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7年12月1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2月4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文件,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推进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8年2月4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