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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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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临时冻结的公告

2018-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8-001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临时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冻结持有本公司股份200万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82%。

●本次股份冻结属托管账户划转到正常账户的临时冻结,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月2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告知函:告知了关于该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划转被临时冻结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十六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冻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1、该公司将原持有浪莎股份其中的200万股股份托管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产业务管理。2017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托管账户划转到正常账户的临时冻结手续。依据相关股份登记规定,划转业务需临时进行股份冻结,冻结期限为3个交易日内。

2、该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149.535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68%。截止公告日,该公司已累计质押冻结持有浪莎股份4000万股股份(其中质押股份3800万股,冻结股份200万股),占持有浪莎股份的96.40%。

二、相关风险提示

该公司已累计将其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4000万股进行了质押冻结,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6.40%,占浪莎股份总股份的41.14%。

1、本次该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200万股进行股份托管划转,属临时冻结,3个交易日后解冻。

2、本次股份冻结属划转业务需临时进行的股份冻结,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