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延长开放期的公告
根据《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以及2017年12月26日发布的《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现因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运作需要,本基金开放期由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延长至2018年1月26日(含该日)。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以在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26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本次开放期结束后,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将从2018年1月27日起(含该日)进入第四个封闭期,本基金第四个封闭期为2018年1月27日(含该日)至2018年7月26日止。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延长开放期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4日
关于旗下基金参与交通银行
费率优惠活动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同时为向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我公司旗下通过交通银行代销的基金均参加交通银行基金销售的费率优惠活动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
一、申购费费用优惠活动
(一)优惠活动方案
自2018年1月4日起,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申购我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交通银行活动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我公司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我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交通银行,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交通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限制
投资者可以与交通银行约定基金的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且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在各基金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累计申购限额(如有)详见各基金的相关公告。
(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
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流程
投资人可在交通银行办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办理程序及交易规则遵循交通银行的相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交通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四)各基金的申购费率、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及详细情况请参见《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二)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00-96326
公司网站:www.hffunds.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