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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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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8-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

一、重要提示

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原“融通通泽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展期并转型而来,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9月2日,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17年11月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17年11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于2017年11月20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11月20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三、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由原“融通通泽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展期并转型而来,根据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8月29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融通通泽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4年9月2日起,《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自2014年9月2日至2017年11月17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于2017年10月14日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提议终止《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7年11月16日进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关于终止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从2017年11月20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1月17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1月1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1.048元,基金份额总额11,590,310.87份。

五、清算情况

自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7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清算费用

按照《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1,183,030.27元,该部分款项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959,354.66元,该款项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收取并保管。待实际划付清算款时,该笔款项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盘分配使用,待回款后再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人民币6,044.28元,该款项待实际划付清算款时由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盘分配使用,待结息日回款后再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其他为人民币3,200.00元,该款项为预提的上海清算所账户维护费及查询费,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利息收入暂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7年11月18日至2017年11月27日止(假定清算款划付日期为2017年11月28日)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若清算款实际划付日期变更,该金额也将相应调整。

(2)利息收入暂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7年11月18日至2017年11月27日止(假定清算款划付日期为2017年11月28日)清算期间的结算备付金利息,若清算款实际划付日期变更,该金额也将相应调整。

(3)利息收入暂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7年11月18日至2017年11月27日止(假定清算款划付日期为2017年11月28日)清算期间的存出保证金利息,若清算款实际划付日期变更,该金额也将相应调整。

(4)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为清算期间的银行汇划手续费。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1月20日开始进入清算期,以上清算期资产状况包含2017年11月18日至2017年11月19日期间的利息收入。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17年11月27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2,148,158.36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17年11月18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金等产生的利息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待结息日回款后再返还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1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之

融通债券投资基金

第二十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1月1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8年1月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8年1月10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8年1月1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4、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将以权益登记日投资者在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之

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六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1月1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8年1月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8年1月10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8年1月1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4、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将以权益登记日投资者在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

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人员未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注册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