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2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年1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忠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18-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18-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18-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18-00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山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18-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18-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18-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3819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经完成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19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82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00,000.00元变更为120,820,000.00元。

鉴于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力股份”)拟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6]2439号)核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实际发行价格8.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3,1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总额37,016,7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6,083,300.00元。

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1月21日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21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专户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8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18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6]243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实际发行价格8.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3,1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总额37,016,7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6,083,3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1月21日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21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2016年12月1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经开区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

二、 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产品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5、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 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2、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神力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 上网公告文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一、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2、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上网公告文件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