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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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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18-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普天”)于2017年1月19日披露了《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编号:沪调查通字2017-2-001号)(临2017-004),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8年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18】1号),全文内容如下: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陆维林、沈忠华、顾乃凤、郑建华、曹宏斌、丛惠生、江建平、李颖、李林臻、蔡桂保、刘玛琳、谢仲华、李军、孙会英、张冬莉、李中耀、王允强、陆贤薇:

日前,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普天)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上海普天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上海普天为弥补2014年度利润缺口、完成利润指标,2014年9月至11月,与上海晟飞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飞商贸)、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巴斯巴)之间进行2笔三方贸易,虚增营业收入1783.1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34.73万元;2014年11月,与上海成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雨能源)、上海中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瀚企业)之间进行1笔三方贸易,虚增营业收入2478.6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863. 67万元。上述3笔三方贸易共导致上海普天2014年度虚增营业收入4261.7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98.4万元,占上海普天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1354.96万元的73.68%。

经查,在上述三方贸易中,贸易合同的标的货物相同,签订合同及支付款项的时间相同或相近,在流程上均是由上海普天对外销售,最后又由上海普天购回,贸易流程与资金划转形成闭环,且所涉及的货物均以虚拟库的形式出入库,不发生实物流转,属于虚假贸易。

以上事实,有涉案主体工商登记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销售及采购合同、相关银行账户流水、财务会计凭证,上海普天201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涉案主体提供的说明材料和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上海普天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有关“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对上海普天该项违法行为,时任总会计师陆维林,时任总经理助理、能源事业部负责人沈忠华组织、参与了造假行为,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顾乃凤作为具体执行、经办人员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董事长曹宏斌,总经理郑建华,董事丛惠生、江建平、李颖、李林臻,独立董事蔡桂保、刘玛琳、谢仲华,监事李军、孙会英、张冬莉,副总经理李中耀、总工程师王允强,董事会秘书陆贤薇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此外,时任董事李林臻曾因在信息披露上有不良诚信记录被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作出如下决定:

1.对上海普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2.对陆维林、沈忠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万元罚款;

3.对顾乃凤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4.对郑建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5.对曹宏斌、李林臻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6.对丛惠生、江建平、李颖、蔡桂保、刘玛琳、谢仲华、李军、孙会英、张冬莉、李中耀、王允强、陆贤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根据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以下简称《听证规则》)第五条之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处罚决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其中上海普天、陆维林、沈忠华、顾乃凤、郑建华、曹宏斌、李林臻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其余人员可以根据《听证规则》第八条之规定提出一并参加听证。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

以上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全部内容。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 月10日

证券代码: 600680 900930 证券简称:*ST上普 *ST沪普B 编号:临2018-001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